出版时间:2007年03月 |
随着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河南省农民进城务工人员(简称农民工,下同)越来越多。农民工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其合法权益维护问题已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一 河南省农民工工会组织建设及合法权益维护的现状分析
据河南省总工会统计,截至2006年5月,全省有农民工1560万人,加入工会组织的有300万人(含到外省务工的),在本省加入的不到100万人,仅占全省农民工总数的20%左右。
河南省各级工会积极探索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的新途径,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全省各级工会按照全国总工会“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要求,把积极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作为维护其合法权益的突破口,做了大量的工作。他们积极探索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的新途径,深入农民工所在单位的厂房、工地、宿舍进行宣传,使广大农民工了解工会、认知工会,启发农民工依法自觉建会、主动入会的内在动力。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点,坚持源头建会、属地管理、联合互动、双向维权的原则,并简化农民工加入工会和转会的手续,实行农民工集体登记入会、开设农民工入会窗口等多种形式,使农民工及时方便地加入工会。如:信阳市是全国著名的农民工劳务输出大市,该市创建了农民工加入工会的新模式,将农民工划分为成建制和非成建制两个类别。针对成建制务工的农民工,以劳务输出组织为依托,组建农民工工会;针对非成建制务工的农民工,以乡镇和行政村为依托,组建农民工工会。这一建会模式,使该市成建制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入会率高达95%以上。目前,信阳市已建立村级农民工工会2785个;在农民工务工集中地建立工会259个;在珠三角、长三角和京津唐经济圈建立农民工维权中心193个,累计发展农民工工会会员96.5万人。信阳市总工会于2006年2月成功注册创办了全国首家“农民工维权网站”,并开辟了“网上入会”平台。鹤壁市总工会、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联合开展农民工、困难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成立了鹤壁市农民工、困难职工法律援助服务站。开展法律援助的主要对象有四类:(1)在本市务工的农民工工会会员;(2)本市在外地务工且已加入工会组织的农民工;(3)享受特困职工待遇的困难职工;(4)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职工群体利益过程中受到侵害的工会工作者或工会组织。漯河市创新建会方式,完善入会机制,把农民工最大限度吸收到工会中来。一是依托企事业单位工会,吸收农民工入会。二是依托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成立工会,郾城区总工会探索成立了河南省首家工商业联合工会。三是成立社区工会、村级工会、工程项目工会,吸收农民工入会。四是建立行业工会,吸收农民工入会。全市现有农民工4.8万人,其中有4万人加入了工会组织。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完善农民工权益保障体系,漯河市总工会与市司法局联合建立了农民工权益维护站。农民工权益维护站的工作职责是负责农民工对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的咨询;对侵害自身合法权益行为的控告、申诉;对需要帮扶及解决生活困难的求助;组织有关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符合法律援助规定的,依照法律程序实施法律援助;其他涉及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的反映等。另外,为了能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农民工权益维护站设立了热线电话“12351”。商丘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采取三条措施,确保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一是外出务工人员先入工会后输出。外出务工人员在输出之前先加入工会组织,办理工会会员证,输出后将会员关系转入当地工会。二是与劳务输入地工会联手共同维护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与广东省韶关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立了长期劳务合作关系,并与韶关市外来务工人员维权中心签订外出务工人员维权协议,与当地工会联手共同维护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三是千方百计帮助外出务工人员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输入地工会指导务工人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对务工人员提出的合理要求全力帮助协调解决,以解除务工人员自身权益维护的后顾之忧。
二 河南省农民工工会组织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目前,河南省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的仅占全省农民工总数的20%左右,绝大多数的农民工还没有加入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