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06年全省社区建设工作情况
自2004年6月省政府召开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以后,全省社区建设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下,全省社区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2006年10月,省政府在安阳市召开了全省第二次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会议提出了加强社区建设、建设和谐社区的目标,对推进全省的社区建设工作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组织领导体制不断健全
全省各地已基本建立起党委和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社区建设工作在多数地方摆上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有15个省辖市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召开会议,主要领导亲自到会讲话,对当地的社区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18个省辖市都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文件,有针对性地解决社区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促进了社区建设工作的开展。
2.以社区党建为核心的组织建设明显加强
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基本形成,各地普遍建立了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和社区民间组织。社区党建工作网络不断完善,形成了区、街道、社区、楼道四个层面的党建工作网络,全省城市社区的“一社区一支部”组建率达到100%。居务公开、民主议事决策、民主监督等各项制度不断完善,社区自治组织与政府部门、社区党组织、物业管理单位等关系得到了进一步规范,较好地保障了社区自治权的行使,社区居民自治的能力有了进一步的增强。全省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有序开展。郑州市加快了推进基层民主的步伐,提出在社区居委会选举中直接选举的社区要达到30%、户代表选举的社区要达到40%以上。截至2006年9月,全省有焦作、安阳、新乡、开封等10个省辖市完成了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通过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公开招聘、任职培训等,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得到加强。焦作市解放区近年来坚持提拔科级干部主要从有社区工作经历的干部中产生。到目前为止,已有61名社区干部走上了区、街有关部门的领导岗位。全省现有社区工作者15226名,平均年龄为39.7岁,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32.4%,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55.8%,党员比例占54%。
3.社区工作运行机制不断创新
各地积极探索,不断创新社区工作运行机制,社区民主政治建设有了新的突破。大多数省辖市都进行了社区居委会直选试点或户代表选举试点;一些地方通过积极推行和落实社区事务协调会、工作听证会制度,进一步调动了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保证广大居民依法行使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郑州市金水区、焦作市解放区、平顶山市卫东区等地推行社区行政工作申报准入制度,减轻社区居委会行政负担。“城中村”改造工作稳步进行。不少地方还在完成城市社区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将社区建设逐步从大中城市向中小城镇推进。南阳市积极推进县级社区建设,通过规模调整、资源重组和创新社区组织建设等体制改革,完成了撤村建居工作,较好地解决了原有居民区规模设置、社区管理和服务资源与城市基层管理不相适应的问题,为小城镇社区的健康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全省现有2905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其中经过撤村建居设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有461个,占15.9%。
4.社区建设的投入机制初步形成
全省初步建立了以财政投入为主、市区街道三级配套、辖区共建单位资助的多渠道投入机制。各地还采取投资新建、整合改造、资源共享、综合利用等多种措施,使社区基础设施得到较大幅度的改善。郑州、洛阳、安阳、焦作等10个省辖市先后出台政策,切实抓好社区工作经费的落实和社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全省各地社区的办公服务活动用房、警务室、保障服务站、卫生(计生)服务站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社区工作者的福利待遇有了新的提高。据2006年9月统计,全省社区办公服务活动用房面积达49.56万平方米,平均每个社区为170平方米。
5.社区的各项功能不断强化
按照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各地进一步深化了社区党建、服务、卫生、文化、环境、治安、社会保障等工作。以提供便民利民服务、就业再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服务为重点,通过整合社区资源,不断丰富社区的服务内容,使社区的服务功能不断强化和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