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年01月 |
继2009年10月23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宣布创业板正式启动之后,10月30日,万众瞩目的创业板上市仪式在深圳举行,28家首批上市的创业板公司共同敲响了上市的钟声,中国的创业板市场又迎来一个历史性的时刻,这标志着我国创业板市场大幕经过十余年艰辛曲折的长期准备,已经正式拉开。十年磨一剑,创业板的推出来之不易,意义重大,必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笔者认为,河南省中小企业应该牢牢抓住机遇,全力利用好这一重要平台,借创业板的东风,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
一 创业板推出的重大意义和市场定位
推出创业板市场是服务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科技兴国战略的需要,同时也是适应市场形势变化和市场发展要求,完善我国资本市场层次与结构、拓展资本市场深度与广度,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对高科技、高成长创业企业的“助推器”和“孵化器”功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创业板的推出,一是有助于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引导社会经济资源向具有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新兴行业聚集,促进高成长、高科技的自主创新型企业迅速发展壮大;二是有利于推动国家自主创新战略的实施,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链条,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和资本市场良性互动的格局;三是适应了以创业带动和扩大就业的需要,有利于在全社会营造创新和创业的良好氛围,激励和引导优秀人才加入创业行列,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四是完善了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扩大资本市场服务范围和覆盖面,完善市场功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五是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对保增长、扩内需、保就业、调结构目标的顺利实现,更具有十分紧迫的现实意义。
创业板市场立足于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培育新兴产业,有助于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立足于支持新经济、现代服务、现代能源、文化产业与商业模式创新企业,有助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立足于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支持区域特色和优势企业,有助于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立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有助于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立足于支持创业、创新机制的完善,有助于全社会的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创业活动蓬勃发展,创造能量充分释放。
创业板定位于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成长性、自主创新能力是选择创业板上市资源的重要标准。创业板市场服务于成长型创业企业,有别于种子期、初创期企业;重点支持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有别于传统制造业,尤其是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创业板重视行业多样性,偏好“两高”、“六新”企业,即高科技、高成长性、新经济、新服务、新农业、新能源、新材料、新商业模式企业,例如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的企业、文化创意领域的企业、连锁服务企业、个人消费品结构升级企业等。
二 创业板市场的主要特点
从海外市场情况看,截至2008年底,海外共有47家创业板在运行,分布于五大洲三十余个国家(地区),除我国外的前十大经济体均已设立创业板,目前上市公司总数约9000家,总市值约2万亿美元。经过多年的发展,在美国、英国、日本、韩国等国的资本市场体系中,创业板已经成为一个功能定位明确、发展模式和运行机制都趋于成熟的市场层次。
与海外创业板相比,我国创业板市场有庞大的优质后备资源。为了保证创业板发行上市平稳运行,我国的创业板市场与大多数海外创业板市场相对宽松的入市条件相比,其发行上市的门槛相对较高,除了强调“净利润”要求,利润额要高于大多数海外创业板市场外,还对企业规模、存续时间及发行人的成长性有严格的要求。
第一,创业板上市条件宽严适度。适应不同类型企业的特点,创业板要求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两套标准都要求发行人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3000万股。以上两套标准与目前中小企业板发行上市要求发行人净利润最近三年为正且累计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