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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和完善广州出租屋管理切实提高城市治安管理水平

    作者:刘火燕 出版时间:2007年03月
    摘要:据统计,按常住人口计算,2006年广州市人均GDP达7800美元。从国际经验来看,人均GDP从5000美元向10000美元跨越的时期,既是“经济发展黄金期”,又是“社会矛盾凸显期”,其中社会治安问题最为突出。近年来,广州市敢为人先,把出租屋管理作为加强城市管理特别是社会治安管理的基础性、关键性工作来抓,按照“深化改革、完善政策、突出重点、解决矛盾、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管理思路,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牵头、各家参与、统一管理”的管理体制,形成了“出租屋管理机构组织协调、出租屋管理员检查掌握情况和各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的工作模式,管理工作屡结硕果。

    据统计,按常住人口计算,2006年广州市人均GDP达7800美元。从国际经验来看,人均GDP从5000美元向10000美元跨越的时期,既是“经济发展黄金期”,又是“社会矛盾凸显期”,其中社会治安问题最为突出。近年来,广州市敢为人先,把出租屋管理作为加强城市管理特别是社会治安管理的基础性、关键性工作来抓,按照“深化改革、完善政策、突出重点、解决矛盾、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管理思路,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牵头、各家参与、统一管理”的管理体制,形成了“出租屋管理机构组织协调、出租屋管理员检查掌握情况和各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的工作模式,管理工作屡结硕果。

    一 广州出租屋的现状及其主要特点

    (一)出租屋数量多、分布广

    截至2006年12月底,广州市共登记出租屋29.23万栋、101.52万套,居全国十大城市前列。全市164个街(镇)都有出租屋,数量从几十套至几万套不等。分布呈现“两多两少”,即城中村多,城区内少;东北部多,西南部少。

    (二)住宅出租屋多,非住宅出租屋少

    以2006年12月底的统计数字为例,广州市有住宅出租屋86.88万套,非住宅出租屋14.64万套,分别约占全市出租屋总数的86%和14%。

    (三)私人出租屋多,出租公房少

    广州市百万余套出租屋中出租公房只有11.49万套,约占全市出租屋总数的11%,其余89%近90万套均为私人出租屋。

    (四)出租屋类别多、管理难

    广州市出租屋既有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老屋,又有现代花园(小区)商品楼房;既有一栋就有几百套(间)的集体物业,又有只有几平方米的狭小土木结构的旧屋。绝大部分出租屋产权清晰,结构安全,也有部分出租屋没有“出生证”,很难证明其来源是否合法。此外,出租屋主和租住人员对政府的管理不理解,甚至误解,管理人员进屋难、采集信息难。

    (五)租住人员来源广、情况杂

    广州市出租屋租住人员来源广泛,成分复杂,绝大多数来自我国贫困山区以及世界上经济欠发达的国家和地区,文化程度以初中以下为主,年龄多介于20~35岁之间,男性多,女性少,群众多,党、团员少,性别比例和政治面貌呈一种失衡状态。职业呈现“五多”,即从事建筑行业、小作坊劳作、废品收购、集贸市场经商和流动摊贩多,工作技术含量低,专业性差,收入微薄。

    二 广州市委、市政府管理出租屋的主要做法和措施

    近年来,广州市85%以上的刑事案件是流动人员所为,而80%以上的作案者是以出租屋为落脚点。为此,出租屋管理日益成为广州市城市建设和社会治安需要面对的难点、焦点问题,也是构建“和谐广州”、营造“两个适宜”城市环境的迫切要求。2006年8月18日,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朱小丹在调研出租屋管理工作时掷地有声地指出:“出租屋管理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要把它作为加强综治维稳工作的源头来抓,作为基础来抓,作为第一道防线来抓”。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广宁在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加大‘城中村’和出租屋管理整治力度,力争出租屋符合出租条件,切实扭转‘城中村’、出租屋案件多、事故多的局面”。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出租屋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张桂芳和广州市副市长、市出租屋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苏泽群、许瑞生坚持“开拓进取、加强管理、优化服务、提高效能”的工作思路,努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全覆盖长效管理架构,对搭建管理机构和队伍、健全规章制度、整治不符合出租条件出租屋以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工作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具体研究,使广州市出租屋管理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逐步迈上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轨道。

    (一)组建机构队伍,完善管理架构

    近年来,广州市切实加强了出租屋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了市、区(县级市)、街(镇)和社区(村)4级出租屋管理机构(见图1),完善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体系,保证出租屋管理工作“上面有人抓、中间有人管、基层有人落实”。一是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张桂芳同志任组长,副市长苏泽群、许瑞生等同志任副组长,市维护社会稳定办公室及综合治理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国土房管局等18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其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出租屋管理领导小组。18个成员单位按照“谁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