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4月 |
中国城市化已经走过了60多年的发展历程,与世界上其他国家一样,中国城市化进程基本符合城市化发展的演变规律,且已经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断言,21世纪对世界影响最大的有两件事:一是美国高科技产业,二是中国的城市化。城市化的发展正对经济全球化时代的中国及世界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 中国城市化格局呈现区域动态不平衡
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中国城市化存在明显的动态不平衡性,本文从城市化发展阶段性、空间差异性、规模差异性及城市化发展的滞后性四个方面对中国及省域城市化发展的动态不平衡性进行研究。
(一)中国城市化阶段性发展特征
1.人口城市化发展水平的演变特征
通过对1953~2012年间的六次人口普查标准分析,可以发现我国城镇人口的统计口径存在复杂多变的问题。1953年我国的第一次人口普查采用市镇区划范围内的人口统计标准;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采用市镇区划范围内的非农业人口作为统计标准,这种统计方法使得城镇人口统计口径较小;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采用城镇范围内总人口作为统计口径;但随后随着中国设市及镇人口的口径标准不一致,使得城镇人口的统计口径多变。由此可以看出,在研究中国城市化发展水平时,正确且一致的城市化统计标准是基础。本研究利用联合国法修正1949~2012年间的中国城市化水平。联合国法是联合国用来预测世界各国的城镇化水平时常用的一种方法。它的关键是根据已知的两个代表年份的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求取城乡人口增长率差。假设城乡人口增长率差在预测期保持不变,则向外推可求得预测期末的城镇人口比重,向内推也可以估测代表年份之间各年的城镇人口比重。
式中:URGD为城镇人口增长率差,PU(1)为前一次人口普查的城镇人口比重,PU(2)为后一次人口普查的城镇人口比重,n为两次人口普查年间的时间间隔。
(1)人口城市化水平的阶段性分析。
基于对1949~2012年中国城市化发展水平的阶段行演变规律分析,可以将中国城市化发展进程划分为五大阶段(表1)。
表1 1949~2011年中国城市化水平变化情况
续表
1949~1957年的城市化恢复调整期。自从1952年,中国开始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设立了694个重点建设项目,按照“重点建设、稳步前进”的发展方针,加快工业化发展进程,极大地推动了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发展。
1958~1965年为中国城市化发展的波动调整期。1958~1960年的“大跃进”期间,中国工业主要以钢铁工业为主,新增30多个城市,在这期间中国城市人口从1958年的10721万人快速增加到1960年的13073万人,城市化水平达到19.7%,这种短时间内急剧增生的城市化现象使得城市欠债较多。所以,在1961年中国又陆续撤销了52个城市,且动员3000万城市人口返回农村,这3000万人在当时相当于全国所有城镇人口的25.7%。
1966~1978年的徘徊停滞期。这一时期中国正处于“文化大革命”时期,一方面大量的城镇人口及知识青年被下放到农村,另一方面由于大搞“三线”建设,这一阶段将大量的资金、设备、技术等力量分散到乡村,致使城市建设滞后,城镇化发展处于徘徊停滞阶段。
1979~1995年的持续发展期。自从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一系列经济发展政策的实施,城市作为经济增长极有了较快发展,城市作为经济发展中心的地位逐渐增强,中国城市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1996~2011年的快速发展阶段。这个阶段是中国城市化的稳定发展期,在本阶段中新设城市的数量逐渐减少,城市化扩张主要以城市规模的扩大为主,大城市周边的区县被合并到大城市规划区范围之内,从而扩大城市规模。这一阶段城市数量变化不大,但城市化水平的提升较快。
(2)人口城市化速度阶段性分析。
按照周一星等对城市化发展速度的界定研究,城市化水平每年提高0.6~0.8个百分点是比较正常的,0.8~1.0个百分点属于高速城市化,城市化水平年均提升1个百分点也是有可能的,该指标连续多年超过1个百分点是有风险的,而目前中国的城市化水平年均提升速度达到1.44个百分点是有水分的,是不可能的。按照以上关于城市化发展速度的界定分析,本研究将城市化发展速度划分为四个层次,包括高速度(0.8≤v),中上发展速度(0.6≤v<0.8),中下发展速度(0.3≤v<0.6),低速度(v<0.3)。按照以上四种类型的划分,可以得出1949~1957年为中国城市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