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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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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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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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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创新型中小科技企业金融支持对策研究

    作者:凌江怀 李颖 曹洁 马彦波 出版时间:2009年12月
    摘要:

    通过对广州创新型科技企业的融资情况调查及对供需状况的深入分析,我们发现其融资供求存在巨大的资金缺口。从根本上说,这种金融缺口是因为我国存在金融压抑所造成的。在广州市,利率因素的影响存在但不明显,金融缺口更显著地体现在资金供给者和资金需求者信息不对称,以及其他一系列内外因素的限制,使得资金有效供给减少,加大了金融缺口。针对造成创新型科技企业融资困境的主要因素进行剖析,并从完善政策性金融、银行信贷、资本市场、创业风险投资和民间金融等方面,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Abstract:

    This paper finds that there is a huge funding gap between supply and demand in Guangzhou’s innovative sci-tech enterprises financing after investigating their financing situation and in-depth analyzing the funding in supply and demand. Frankly speaking,this financial gap is caused by the financial repression in China. In Guangzhou,the impact from interest rate factor exists but not obvious. The financial gap is reflected significantly in the information asymmetric between capital suppliers and funds demanders. And together with other restriction factors,the effective supply of fund reduces and widens the financial gap.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key factors that resulting the plight for innovative sci-tech enterprises,and proposes resolution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improving policy finance,bank credit,capital market,venture capital and non-governmental finance.

    课题组对广州市创新型中小科技企业的调查发现,广州市创新型中小科技企业大部分都处于初步发展期和高速发展期,对资金的需求量异常巨大。即企业由“软”科技概念发展成为“硬”实体,这一“硬化”的过程需要比较集中的资金投入。在自身资金不足以支持这一需要时,其对信贷资金、直接融资都有不同程度的需求。其中,对银行贷款和政策性扶持资金的需求最为迫切。在需求旺盛的情况下,企业的融资结构并没有与之相匹配。广州市绝大部分创新型中小科技企业更多地依赖内源融资,企业所有者提供了大部分的资金,政府扶持、银行贷款次之,而靠民间借款、风险投资、上市融资的几乎很少;融资渠道依然比较传统,间接融资方式单一,资本市场由于其对所有制歧视的先天缺陷,加上对股票发行额度和上市公司规模的限制,众多创新型中小科技企业被挡在资本市场之外。[1]由于得不到充足的资金,不少企业错过了最佳的发展时机,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这些情况与2005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广东省担保协会、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共同组织的《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专题调研》中对广州市的调查结果基本一致。

    导致以上结果的原因在于广州市创新型中小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和资金供给的矛盾,企业管理者由于不愿意陷入负债的境地也不愿意与他人分享企业控制权,对银行贷款、发行债券、风险投资和上市融资都有一定的排斥心理。但最主要的原因是资金供给方面存在诸多问题。调查发现,广州市的政策性金融支持供给不足,没有实现最高效的配置,资金进入企业过于直接,缺少杠杆放大环节,容易滋生道德风险;信贷资金供给也受到抑制,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金融约束导致了信贷配给,在这一环境下,广州市的创新型中小科技企业在申请银行贷款上处于劣势,相对于大型国有企业来说,不仅贷款审批时间长,放贷金额小,而且贷款期限也以短期为主,续贷率较低。

    虽然Myers(1984)提出了著名的啄食次序理论,认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应当遵循自主筹资主导—银行支持主导—资本市场主导这一成本最小的路径,Hillier(1997)和成思危(2008)更强调金融支持效率,主张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构建以资本市场为主导的金融支持体系以结束金融配给,让创新型中小企业获得充裕的资金。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我们利用第一手调查数据对广州市创新型中小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和资金供给进行了细致的实证分析,总结出完善广州市创新型中小科技企业金融支持体系的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对策。

    一 完善创新型中小科技企业政策性金融支持

    创新型中小科技企业面临融资约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市场失灵。在经济转型时期市场的力量本身就受到诸多限制的情况下,政策性金融支持体系对于缓解创新型中小科技企业的融资困境就显得极为重要。

    (一)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提高内源融资能力

    创新型中小科技企业外源性融资能力严重不足,因此,通过各种税收政策为创新型中小科技企业提供优惠,不但体现着国家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政策导向,大大激发技术创新的热情,也会减轻企业的资金压力,提高其内源融资能力,部分地弥补外源融资能力的不足。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穗字[1998]21号),目前广州市创新型中小科技企业所能享受到的税收优惠措施主要有:创新型中小科技企业技术开发费年增幅在10%以上的,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税所得额,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与技术转让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培训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免征所得税;凡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全部返还企业,出口额占其销售总额70%以上的,仍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中5个百分点由同级财政列收列支返还企业;在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从正式投产之日起,享受2年免征所得税的优惠;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从第一次销售之日起2年内,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地方分成部分,由同级财政列收列支返还,其中90%返还企业,10%纳入广州市科技风险投资资金集中使用。

    虽然在广州市政府的重视下,广州市创新型中小科技企业相对其他地区能享受到比较充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