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7年04月 |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出现了投资规模过大、价格上涨过快、商品房结构不合理以及市场秩序比较混乱等问题,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针对这些问题,国家出台了新的房地产政策,[1]并于2005年6月1日开始实施。
为切实了解目前广大市民的房产需求、投资、售卖意愿以及受“新政”影响的情况,近期内我们对此做了一次民意调查。本次调查抽取了1529个年龄在20~56岁的市民接受访问,其中普通市民822个、去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办事的人员(下文简称:特定人群)707个,具体情况反映如下。
一 市民对“新政”的了解
(一)总体而言,市民对“新政”的知晓度较高
调查结果显示,总体上市民对“新政”的知晓度较高,超过二成(21%)的受访者表示“了解”或“比较了解”,知晓度为21%。只有15%的被访者明确表示“不了解”(见图1)。而对于去交易中心办事的特定人群,这一比例更加乐观,超过五成的人表示“了解”或“比较了解”,知晓度达53%,表示“不了解”的只有11%(见图2)。
“新政”的出台,重新修订了房地产市场的游戏规则,它的实施会对市民的交易行为产生直接影响,市民对“新政”知晓度越高,越有利于“新政”效果的发挥。
图1 市民对“新政”的总体了解
图2 办事人员对“新政”的总体了解
交互分析显示,不同的年龄段、受教育程度以及职业的群体,对“新政”的知晓度表现出较大差异。
从年龄的角度看,年龄越大,对于“新政”的知晓度越高(见表1)。如从“21~25岁”年龄段开始到“46~55岁”年龄段,知晓度依次升高,其中“46~55岁”年龄段的人对“新政”的知晓比例比“21~25岁”年龄段高17.2个百分点。
表1 不同年龄段的市民对于“新政”的了解情况
从受教育程度的角度看,受教育程度越高,对于“新政”的知晓度也越高(见表2)。如从“初中”开始到“硕士以上”知晓度依次升高,其中“硕士以上”的对“新政”知晓比例为35.7%,比初中以下的高出25.1个百分点。
表2 不同受教育程度的市民对于“新政”的了解情况
从职业的角度看,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新政”的知晓度比较高,知晓比例依次为40.5%、31.6%和28.6%,而私营企业主/个体户、散工/临时工/钟点工和非公有制企业员工知晓程度相对较低,知晓比例分别为11.3%、12.5%和13.4%(见表3)。
表3 不同职业的市民对于“新政”的了解情况
(二)市民对“新政”的八条主要内容的知晓度不一,差距较大
调查结果显示,市民对“新政”的八条主要内容(见表4)知晓度不一,差距较大。知晓度最高的是第四条,知晓比例为73.3%。知晓度最低的是第六条,知晓比例只有24.1%。
表4 “新政”八项主要条款(新八条)
与一般市民一样,在特定人群中,知晓度最高和最低的条款也分别是第四条和第六条。不同的是,特定人群对于“新政”每一条的知晓度都要高于一般市民,且均超过五成(见图3、图4)。
图3 普通市民对“新八条”的知晓度排序
图4 特定人群对“新八条”的知晓度排序
(三)市民了解“新政”信息的渠道主要是报纸、杂志和电视
调查结果显示,市民大多是通过报纸、杂志和电视获得“新政”的相关信息。其中通过报纸或杂志了解的占65.9%,通过电视了解的占56.8%,而通过网络传媒,如房地产或政府网站了解只占13.6%。
交互分析显示,受教育程度越高、收入越高,通过报刊获得相关信息的比例就越高。从户籍来看,“广州市”户籍的利用报刊渠道的比例最高,“广州市”、“省内非广州”、“国内非广东”的户籍人群对报刊媒体的利用比例依次下降。就新型传媒——网站而言,来房地产交易中心办事的特定人群通过房地产或政府网站获得信息的比例为37%,大大高于一般市民的13.6%。另外,特定人群通过中介销售人员获得信息的比例(21.9%)也高于一般市民(7.8%)。由此可见,当市民真正打算从事房地产业交易时,会更有针对性地选择专业的信息获取渠道(见图5)。
图5 市民了解“新政”途径
二 市民对“新政”的评价
(一)近六成市民对“新政”的影响评价正面,近九成认为“新政”的实施对广州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不大
调查结果显示(见图6),近六成(59.7%)的市民对于“新政”实施的影响评价正面,其中有11.7%的市民认为“有很大的正面影响”,48%的市民认为“有一定的正面影响”;认为“没有影响”和“说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