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7年05月 |
自1998年国有企业实行激进的劳动就业制度改革以来,尽管短期内出现了较大规模的下岗和失业人员,城镇失业率上升,劳动力参与率下降,但中国的就业总量一直在持续增加。近几年来,城镇失业率有一定波动,但基本在可控制的范围内,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可以说,中国的就业形势正在逐步好转。本章从中国就业总量、失业状况,以及社会保障等几个方面,分析了中国的就业形势。
>Since the implementation of radical reform on employment system of SOE in 1998,there have been massive laid-off and unemployed workers.The urban unemployment rate has increased and the labor force participation rate has decreased.Meanwhile,the total employment has been increasing.During the most recent years,urban unemployment rate has had some fluctuations,but it has been under control.The social security has improved a lot.From the above,we can conclude that China’s employment situation is becoming better and better.This chapter describes the increase of total employment,changes of unemployment situation and the improvement of social security.
自1998年国有企业实行激进的劳动就业制度改革以来,尽管短期内出现了较大规模的下岗和失业人员,城镇失业率上升,劳动力参与率下降,但中国的就业总量一直在持续增加。近几年来,城镇失业率有一定波动,但基本在可控制的范围内,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可以说,中国的就业形势正在逐步好转。本章将从中国就业总量、失业状况,以及社会保障等几个方面,分析中国的就业形势。
一 就业总量不断增加
1998年国有企业实行激进的劳动就业制度改革以来,大量工人从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数增加,失业率上升,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再就业率降低。这些给许多人一种印象,似乎中国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就业没有增长,甚至可能绝对减少。例如,美国经济学家罗斯基(Rawski,2001)就把“就业增长几乎为零”,作为质疑中国实际增长速度的依据之一。那么,事实果真如此吗?中国城镇就业的实际状况如何?表1-1给出了1990年以来城镇就业的一些数据,为我们了解城镇就业状况提供了一些依据。
表1-1 城镇就业总量变化
城镇就业总量是通过国家统计局“城镇劳动力住户抽样调查”得到的。这项调查采用的是抽样调查的方式,以1‰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中的城镇样本为总体,全国约抽取40万人。采用分层、多阶段、整群概率比例抽样方法,对抽中的住户,由调查员进行入户访问。每年上半年在城镇范围内进行,主要调查城镇劳动力的就业与失业状况。调查按常住人口进行,而不是按户籍人口进行。城镇的范围按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采用的城乡划分标准执行。
在城镇劳动力调查中,有关就业与失业的统计,采用的是国际劳工组织建议使用的概念。此处失业人员和就业人员都是指处于15~64岁之间的劳动年龄人口。如果满足下列三种情况,他们就处于失业状态:①调查周内未从事有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劳动(即就业不到一小时);②有工作机会可以在一个特定的时期内(现规定调查时点之后两周内)应聘就业或从事自营职业;③某一特定期间(现规定调查时点前三个月)内采取了某种方式寻找工作。否则,如果不符合第一种情况,就属于就业;如果不符合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况,就属于退出劳动力市场。
基于以上这些特点,我们认为,国家统计局的“城镇劳动力住户抽样调查”制度的准确性较高,并且符合一般就业统计的规范。由此,通过该调查制度得到的城镇就业总量,能够比较准确地反映城镇就业的总体状况,具有较强的可比性和可信度。
表1-1告诉我们,1990年以来,城镇就业总量一直在增长。2005年末全国城镇就业人员总量达到27331万人,比上年增加了855万人。1990~2005年间,城镇就业平均每年增加686万人。从就业年增长率看,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尽管从1997年开始城镇就业年增长率出现下降的趋势,但从1997年一直到2005年,城镇就业年增长率一直高于1996年之前,年增长率始终保持在3%以上。
表1-1中的第四列是分所有制就业总量。与城镇就业总量持续上升的趋势不同,分所有制就业总量在此期间处于徘徊状态。1990~1997年呈上升趋势,1998~2001年呈下降趋势,2002~2005年又呈上升趋势。但是,分所有制就业总量在1990~2005年间的总增长量只有2733万人,增长幅度较小。表1-1中的第五列是国有和集体单位就业,是分所有制就业总量中的一部分。可以看出,国有和集体单位就业呈持续下降的趋势。
分所有制就业总量与城镇就业总量之间,显然存在较大的差额,即表1-1中的第六列。差额的存在是因为,分所有制就业总量,存在潜在的低估情形。根据我们上面的分析,城镇就业总量能够比较准确地反映城镇就业的总体状况。如果分所有制就业总量存在潜在的低估情形,两者之间存在一个差额也就不足为怪了。而且,从表1-1看,这个差额基本上呈现一个不断上升的趋势。
以下我们将详细解析分所有制就业总量存在潜在低估情形的原因。分所有制就业总量包括通过国家统计局“劳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获得的单位就业统计(包括国有单位、集体单位、股份合作单位、联营单位、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商投资单位和外商投资等单位的就业),以及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企业登记,获得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就业人员数。
按照国家统计局“劳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城镇单位就业情况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