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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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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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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殡葬事业发展报告(2010)

    作者:朱勇 肖成龙 马金生 张楠 出版时间:2010年04月
    摘要:

    2009年,我国公墓管理实现新突破,平安清明取得新成就,行风建设有了新举措,绿色殡葬取得新进展,人才培养迈上新台阶。但同时也存在着公共财政投入不足、基本服务能力和水平不适应、市场化服务不规范、用品销售市场监管不健全等问题。2010年,殡葬事业将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下,以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为契机,在建立殡葬基本服务补贴制度、完善依法监督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加大政府对殡葬服务设施设备建设的投入、加快殡葬服务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殡葬事业单位建设和殡葬技能人才培养、巩固公墓清理整顿和行风建设成果等方面取得新发展。

    2009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在这一年里,受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遇到新世纪以来最严重的困难。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我国果断实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战略,有效遏制了经济增长明显下滑态势,率先实现经济形势总体回升向好。在这一年里,伟大祖国迎来了60华诞,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作出了新的部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继续开展,全国各行各业都在努力化挑战为机遇中得到了新的发展。我国的殡葬事业也与其他行业一样,度过了非同寻常的一年。2009年,是殡葬事业发展面临挑战和机遇的一年,是殡葬事务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一年,是广大殡葬职工奋勇拼搏的一年,也是殡葬事业科学发展迈出新步伐的一年。

    一 2009年殡葬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

    2009年,我国殡葬事业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围绕“保民生、保稳定、保发展”的大局稳步推进,在理清思路、殡葬惠民、平安清明、公墓管理、行风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和进展。

    (一)科学发展迈出新步伐

    殡葬活动既涉及人口、环境、资源等制约当代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又涉及“四个文明”建设和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殡葬工作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特别是在改革的方向和方式、殡葬服务和价格等问题上产生了一些争议,在《殡葬管理条例》尚未修订完成之前,为了统一思想,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殡葬服务方面的需求,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民政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发布了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 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推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思想。强调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坚定不移地推动殡葬改革,完善服务体系,建立救助保障制度,理顺管理体制,促进科技进步,加强行业监管,发挥殡葬改革在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指导意见》确定了推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基本原则和“六化”目标。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政府主导、市场参与,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的原则,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努力实现“殡葬服务优质化、殡葬管理规范化、殡葬改革有序化、骨灰处理生态化、殡葬习俗文明化、殡葬设施现代化”。

    《指导意见》提出了推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六大任务。强调要“坚持推行火葬,创新骨灰安葬方式;积极改革土葬,依法管理殡葬活动;致力改善殡葬设施,提高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规范公墓管理,保护生态环境;努力减轻群众负担,实现基本服务均等化;引导树立文明新风,促进殡葬事业发展”。

    《指导意见》还提出了推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九项工作措施,即:制定完善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提高殡葬服务水平;加强公墓管理;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理顺殡葬管理体制;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促进殡葬改革创新;加强殡葬监管和行风建设;加强组织领导等。

    《指导意见》从我国人多地少、资源紧缺的基本国情出发,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顺应民意、改善民生、保障民利的基本原则,首次全面、系统、明确地提出了推进我国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基本思路,重申了我国殡葬改革的基本方针,表明我国政府坚定不移地推进殡葬改革的立场和决心,在我国殡葬事业发展史上具有开创性的意义。

    《指导意见》首次提出要大力推行惠民殡葬政策,要求逐步建立以重点救助对象基本殡葬服务减免为基础,其他多种形式殡葬救助为补充,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殡葬救助保障制度。对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员,争取由政府免除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对节地葬法或不保留骨灰的,以及土葬改革区自愿火化的,实行政府奖励、补贴,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殡葬救助保障体系。

    《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基本殡葬服务的公共属性,把遗体接运、遗体冷藏、遗体火化、骨灰寄存列入公共服务的范围,由政府埋单,减轻群众负担,实现基本服务均等化。要合理界定政府基本殡葬服务和市场选择性殡葬服务范围,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平抑殡葬服务和丧葬用品价格。还要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