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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殡葬人力资源建设及其成就

    作者:杨根来 章林 出版时间:2010年04月
    摘要:

    加强殡葬人力资源建设是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是殡葬事业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殡葬从业者主动适应社会,提高自身素质和竞争力的需要。近年来,通过开展殡葬职业教育和培训以及实施殡葬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殡葬人力资源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就,殡葬从业人员队伍不断壮大,从业人员素质不断提高,殡葬技能人才建设体制机制逐步建立健全。

    殡葬人力资源,从广义上讲,是指所有从事与殡葬服务活动有关活动的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技能人员两大类。管理人员是在各级各类殡葬机构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技能人员是在殡葬服务一线从事技术操作,具有一定的技能水平,能够解决操作性难题的人员。根据目前的国家职业分类,殡葬技能人员分为6个职业,分别是殡仪服务员、遗体接运工、遗体防腐师、遗体整容师、遗体火化师、墓地管理员。此外,尚有部分职业正在论证中,如殡葬礼仪师、骨灰管理员等。

    一 殡葬人力资源建设的成就与意义

    (一)殡葬人力资源建设的主要成就

    1.殡葬从业人员队伍不断壮大

    经过60年的改革与发展,我国的殡葬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殡葬从业人员队伍也在不断壮大。截至2008年底,全国共有殡仪服务单位3754个,其中殡仪馆1692个,民政部门直接管理的公墓1209个,殡葬管理单位853个,职工总数达7万多人。随着我国殡仪服务市场的放开,民政系统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殡仪服务以及殡葬用品生产、销售的人员必然逐步增多,殡葬从业人员队伍还将继续壮大。

    2.殡葬从业人员素质不断提高

    (1)从业人员的学历层次有所提高。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过去我国殡葬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学历层次普遍偏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到了职工总数的绝大部分。近年来,随着殡葬事业地位的提升以及社会对殡葬行业的改观,加上人们择业观的变化,众多的高学历优秀人才开始走近殡葬、走进殡葬。[1]

    (2)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有所提高。随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不断深入,社会对殡葬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殡葬体现环保理念、人文理念。为此,越来越多的殡葬职工开始钻研业务,提高技能。殡葬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实施以后,已有2000多人取得了相应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在2008年首届全国民政行业殡仪服务员职业技能竞赛中涌现出“全国技术能手”3名、“全国民政行业技术能手”12名、“全国民政行业优秀技能人才”35名。在全国民政行业优秀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中,殡葬行业有72名同志获得表彰,并被授予“全国民政行业优秀技能人才”称号。殡葬从业人员整体的技能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

    3.殡葬技能人才建设体制机制逐步建立健全

    建立完善的组织体系是开展工作的前提和保障。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民政部成立了技能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包括殡葬技能人才在内的民政技能人才工作。由李立国副部长担任组长,小组成员由人事教育、救灾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等业务司局和民管院等相关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人事司作为技能人才工作的牵头负责单位,综合协调各单位开展日常工作。地方民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技能人才工作,根据民政部统一部署开展相应工作。按照社会化管理的要求,成立了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负责包括6个殡葬职业在内的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日常管理工作。同时,分别在北京、重庆等18个省(区、市)建立了41个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承担民政行业特有工种技能鉴定具体任务。目前,“机构健全、职责明确、运转协调”的组织体系已初步建立,对指导推动殡葬职业能力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行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指导监督下,由民政部人事司负责综合管理和指导(制定法规政策、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民政部门配合,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制定技术文件、技术支持、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站承担具体工作(实施准备、鉴定实施、结果申报)的运作模式和管理体制。

    民政部人事司负责综合管理和指导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统筹规划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包括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布局等),并制定有关政策、规定和办法。(2)对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行管理并监督检查。(3)负责组建和管理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4)审核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后,颁发全国统一的《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和标牌。(5)负责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综合管理和资格审核,报经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