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年04月 |
1996年,南京市殡葬管理处对殡葬服务单位的行风状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分析,发现了不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由于一些殡葬单位和殡葬从业人员自律性差,一些人把利用服务之便收受客户礼品、小费视为理所当然,甚至在少数人中,还出现借故刁难、变相索要的现象,如果不给,则视人家“不懂规矩”,脸难看、事难办,一度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有的单位为获取局部的、暂时的、小团体的甚至是个人的利益,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损害了殡葬行业形象。面对强烈的社会反响,一些从业人员仍不以为然,认为这是当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不足为怪,过高地要求殡葬职工是不切实际的。针对这些问题,殡葬管理处领导班子深切地感到,如果对这种有损群众利益的行为不加制止,则不仅影响行业本身,而且还会影响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影响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班子认识统一后,坚持从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将行风视为生命线,把加强行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摆上单位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位置,列入全面发展规划。
一 行风建设的启动
行风是生命线。鉴于此,上级主管部门在与南京市殡葬管理处签订的工效挂钩合同中,也把行风建设列入指标考核,与全体员工工资总额挂钩。这又进一步提高了南京殡葬人的重视程度,加大了抓好这项工作的力度。他们牢牢把握“关注民生、服务发展”这个行风建设主题,锐意改革、积极进取,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切实提高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本领,不断开创殡葬工作的新局面。
(一)主要措施
第一,集中一段时间在职工中深入开展“自尊、自爱、自重”的专题教育,使全体职工把提高职业道德水平、端正行业作风与维护自身形象和尊严结合起来,切身感受其重要性。第二,成立了检查监督机构——行风检查监督办公室,抓宣传、抓检查监督、抓随访、抓违纪现象的调查处理。第三,建立了例会制度,处每季度、处属各部门每月召开一次专门会议,分析行风状况,及时研究处理突出的问题。第四,严格奖惩,制定了行风奖惩规定,规范了服务工作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应该做的做好了给予什么奖励,不应该做的违反了,给予什么处理,其中人人皆知,影响较大的一条就是拿一罚十,即拿十元,罚100元,拿一包烟,按10包烟的价值罚款。这一制度实施之初,处理了不少人,有几个人罚款加扣发奖金,总数达万元以上;有一个人连续违纪,报除名,上面未批,最后作离岗处理,拿当时标准的基本工资回家。这在当时震动很大,当时职工中有这样一句顺口溜:行业作风是单位的生命线,行风纪律是高压线,谁碰谁触电。通过这样一抓,收到了明显的效果,到了1999年,市人大代表、国务院纠风办和民政部纪检组又先后到南京殡葬管理处,对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又起到了进一步的促进作用。至此,一度盛行的刁难客户索要钱物的现象不敢再有了,并且对客户的主动赠与也不敢公开收受了,与此相应的服务态度也有所好转。
(二)成效及经验
20世纪90年代,南京市的殡葬行风建设有如下成效及经验。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抓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经处领导班子研究,南京市殡葬管理处把行风建设列入重要日程,做到组织领导、责任落实、监督考核“三到位”,保证了行风建设工作常抓常新。明确评议工作指导思想、评议内容、评议方法、工作步骤、具体要求,以及评议重点和标准,成立了由处长任组长,处班子成员为成员的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专人具体抓的三级联动工作网络,做到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了行风建设工作有组织、有领导和健康有序地进行。同时规范完善了行风建设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行风建设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具体分工,把责任落实到人,并建立内外结合的监督网络,通过广泛的社会监督,不断改进作风。
2.提出三个结合,形成整体联动建设氛围
为确保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在工作中做到“三个结合”:行风建设与队伍建设相结合,把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作为行风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提高每一个干部职工的素质;行风建设与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相结合,将行风建设的规定、要求融入文明创建活动中;行风建设与党建工作相结合,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