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年07月 |
调查显示,56。7%的被访女大学生在求职中感到“女生机会更少”,56。3%的被访女大学生降低了就业标准。女大学生创业面临缺少经验、缺少社会资源和压力大三大困难。结论:女大学生就业难是无法回避的社会问题,主要表现是遭受就业性别歧视,直接动因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效益与社会公平之间的矛盾。建议:将性别平等纳入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总体规划和政策体系,营造公平、公正、平等的就业氛围;优化产业结构,落实就业政策,加大服务力度;完善平等就业法律法规,维护女大学生就业权利;政府采取经济手段,消化女性用工成本,为女大学生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The survey shows 56.7 percent students feel female graduates have less opportunity in job market. 56.3 percent have lowered their standards for jobs. Female students are facing three difficulties:lack of experience,lack of social resources and pressure. The conclusion is that it is hard for female students to get jobs and this has become an unavoidable social issue. It is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economic efficiency and social justice under market economy. As a result,women suffer from gender discrimination in the job market. Recommendations:national planning and policy system for college graduates’ employment should include gender equality and create a fair,just and equal employment environment. Industrial structure should be better adjusted to help implement employment policies. Services should be improved also. Laws and regulations on equal job opportunities should be perfected to protect female graduates’ job rights. The government should take economic measure to help cover the cost of women employment and create more jobs for female graduates.
一 调查背景
近几年中国就业问题日益突出。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更加严峻。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611万,比上年净增52万人,加上历年累计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有710万毕业生需要就业,其中女大学生约占48%。女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直接关系到她们平等生存发展的利益,关系到数百万家庭的民生和社会的稳定。全国妇联积极开展妇女就业创业促进行动,要求加强对女大学生就业创业状况的调查研究,提出促进其就业创业的干预措施和解决途径。为此,全国妇联妇女发展部于2009年上半年主持开展了全国“女大学生就业创业状况调查”。通过本次调查,了解、掌握女大学生就业创业现状,以及她们对政府、学校和妇联组织的需求和期望,为进一步推动女大学生就业创业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本调查是全国妇联妇女发展部“女大学生创业导师行动”项目内容之一,由华坤女性生活调查中心执行,时间为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
二 调查方法设计
本调查采用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
(一)定量研究
定量研究是针对女大学生的问卷调查。主要通过网络进行调查,辅之以大学生招聘会现场随机拦截和入校发放纸介问卷。网上问卷调查目标人群,要求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第一,应届女毕业生;第二,正在找工作且还没有签约;第三,学历在大专及以上。本次调查回收女大学生问卷1337份,有效问卷965份,有效率72.1%。
(二)定性研究
定性研究采取焦点组访谈和个人深度访谈形式。
被访人员包括与女大学生就业创业密切相关的四类人员:大学生(主要是正在找工作的应届女大学生)、高校就业指导中心人员、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或人事负责人)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官员。访谈人数共45位,来自11个单位。
本次调查收集和研究了大量文献资料,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等;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及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文件;国家统计局有关数据;全国妇联及其他机构关于女大学生就业的调查报告等。
三 调查结果
(一)基本情况
1.地域分布
四成多被访女大学生来自北京高校,其余来自上海、天津、西安等大城市(见图2-3-1)。
图2-3-1 被访女大学生的学校所在城市分布
2.院校类型
来自重点院校的被访女大学生比例高于非重点院校(见图2-3-2)。
图2-3-2 被访女大学生所在学校的类型
3.学历状况
被访女大学生学历从大专到博士,其中七成是本科生(见图2-3-3)。
图2-3-3 被访女大学生学历
4.专业分布
经济学类比例最高(27.4%),其次是文学类(19.2%),再次为法学类(15.4%),工学类、理学类共占24.4%(见图2-3-4)。
图2-3-4 被访女大学生的专业
5.生源信息
55.3%的被访女大学生来自城市,44.7%来自农村。城市生源高出农村生源10.6个百分点(见图2-3-5)。
图2-3-5 生源信息
6.参加考试情况
被访女大学生中,1/3多的人参加过公务员考试,近1/4参加过专升本/硕士生/博士生入学考试。
数据显示,38.9%的被访女大学生参加过2009年的公务员考试,24.8%参加过2009年的专升本/硕士生/博士生考试。这部分学生往往在找工作上准备不充分,因为大部分大型招聘会的时间和准备考试的时间是相互冲突的。
(二)调查数据
1.被访女大学生的就业期望
(1)选择职业的标准更看重个人兴趣和能力的快速提升。被访女大学生选择职业的标准,排在前三位的依次为:自己感兴趣(49.2%),个人能力能得到快速提升(44.5%),晋升、发展空间大(41.4%);薪酬福利高、工作稳定等排在较后位置(见图2-3-6)。
图2-3-6 选择职业的标准
(2)选择工作单位的性质,前四位依次是事业单位、国企、外企和党政机关。被访女大学生对工作单位性质的选择,排在前两位的是事业单位(25.7%)和国企(14.9%)。排在第四位的是党政机关(6.7%),但是调查显示,有38.9%的被访女大学生参加过公务员考试,说明近四成的被访女大学生有意愿去党政机关工作(见图2-3-7)。
图2-3-7 倾向于在什么性质的单位工作
(3)选择工作地点的标准前三位是:离家近、离学校近、大城市。被访女大学生选择工作地点,排在前三位的依次为“离家近的城市”(28.1%),“学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