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4月 |
收入分配这个问题关乎广大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与生产、交换、消费、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经济发展方式等紧密相关,事关社会大局的稳定。就安徽省来说,城镇居民收入近年来呈稳定增长态势,但收入分配领域问题比较突出,地区、行业之间收入差距较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水平有待提高,国企经营管理层与一线职工收入差距较大。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总体偏低,截至2010年年底,人均仅有1373元。本文主要就近年来安徽收入分配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原因和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对策建议等作简要的分析。
一 安徽省收入分配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当前城乡居民收入的现状
近年来,安徽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呈现出逐年增长态势(见表1)。
表1 2008~2012年安徽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及农民人均纯收入比较
1.城镇居民收入稳定增长
“十一五”期间,安徽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3.3%,增幅比“十五”提高3.4个百分点,高出全国平均水平0.4个百分点。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十一五”期间安徽城镇居民收入每年实际增长8.8%。城镇居民总收入都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见表2)。据统计,2008~2012年,安徽全省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2%,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3.9%,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56个百分点,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全国、领先中部。这5年,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9550.6元,年均增长12.9%。这5年,是安徽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的5年,是综合竞争力和对外影响力明显提高的5年,是发展速度快、质量效益好、城乡面貌变化大、人民群众得实惠最多的时期之一。
2.农民收入增速由慢到快
据统计,2006年安徽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4%,实现两位数增长;2010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285元,同比增长17.3%。如果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十一五”期间安徽农民实际收入平均每年增长11.6%,快于城镇居民2.8个百分点。2008~2012年,安徽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翻一番,年均增长15%;民生工程由12项增加到33项,累计投入1808.6亿元,6000多万城乡居民受益。
表2 安徽城镇居民4项收入变动情况表
农民收入构成主要包括4个部分: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纯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近年来,家庭经营纯收入是安徽省农民收入的最主要来源,但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纯收入构成中的家庭经营性收入呈下降态势,而工资性收入不断增加。20世纪80年代,安徽省农民纯收入中来自于家庭经营收入占85%左右,而来自工资性收入只有12%左右,另外一小部分是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到了90年代,家庭经营性收入的比重下降到72%左右,而工资性收入上升到22%左右,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比重也缓慢上升。近10年安徽省农民的家庭经营性收入比重进一步下降,2010年下降到50%,同时工资性收入比重逐年上升,2010年上升到42%,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比重也上升到8%左右。
(二)当前居民收入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安徽省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虽然不断提高,但与全国比仍处于较低水平,且收入分配领域存在明显的不平衡情况,收入差距较大,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分配也存在较大差距。从安徽省实际情况看,当前收入分配领域存在诸多挑战。一方面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呈下降趋势,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速与经济增速并不同步;另一方面城乡收入差距拉大,尤其是最近几年的发展差距更加明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速度落后于现价计算的GDP增速,更落后于财政收入增速
表3中的所有收入增速都按照当年价格计算,没有扣除物价变动因素。从中可以看出,5年来安徽城镇居民、农民收入增长速度都明显低于当年GDP增速,特别是2009年,城乡居民收入增速都慢于GDP增幅5个百分点以上。
表3“十一五”期间安徽宏观经济及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比较表
2.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后劲不足
先看城镇居民收入,工资性收入是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占到家庭收入的近65%。但工资性收入增长主要是依靠政策推动,如果没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增资政策,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后劲将不足(见表4)。再看农民收入,安徽省农民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及周边省市相比的主要差距就在于农民从当地第二、第三产业中获得的收入偏低,由于安徽省农村第二、第三产业发展速度偏低,严重影响了农民在家门口获得收入(见表5)。另外,农产品产量增长速度有限,农产品价格增长水平有限,农民在这方面获得的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