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4月 |
目前,安徽人口老龄化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数据,截至2011年年底,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035.2万人,占总人口的15.09%,超出全国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预计2025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接近1500万人;2045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267.6万人,比重高达30.05%。与此同时,80岁以上高龄老人将由目前92万人增加到2050年的460万人,比重由8.9%提高到19.85%。高龄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率将达到30%左右。农村老年人口仍然占到老年人口的40%以上。根据有关部门预测,安徽省老年人口增长比例一直超出全国平均水平约1.5个百分点。
安徽既是一个农业大省,人口大省(老年人口大省),也是一个欠发达省份。2011年生产总值(GDP)15110.3亿元,人均GDP达25340元(折合3923美元)。人口总量和老年人口比例居全国第8位左右,经济总量居全国第15位左右,人均比例居全国第26位。因此,解决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尤其是农村老年人口养老问题困难将更大。
现阶段,安徽人口老龄化、空巢化、高龄化的加速发展,与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相伴随,与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收入差距相重叠,与经济转型、社会转型、文化转型相交织,直接导致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下降,社会总抚养比持续上升。这种结构的转变,不仅作用于生产、流通、消费、金融等经济领域,同时也作用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意识形态和社会稳定等多个方面,并伴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过程,影响深远。
人口老龄化是人类社会共同面临的发展趋势,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无法回避的基本国情和省情。“未富先老”的社会现实,决定了人口老龄化对安徽经济社会发展将产生更加深刻的影响。因此,如何正确认识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仅是中国也是安徽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作出科学回答的重大课题。
一 农村老龄化的发展状态
人口老龄化又称“人口老化”。它是人口结构变化的结果。也就是说,在总人口中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对增长。农村老龄化是相对于城镇而言的,即农业人口中老年人口相对于非农业人口中的老年人口比例。
(一)老龄化的基本态势
据省统计局发布的2005年安徽省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05年11月1日零时,全省常住人口为6114万人(包括具有外省户籍且离开户籍地半年以上的在皖人口,不包括本省户籍人口中流向省外半年以上的人口),与2000年11月1日零时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常住人口相比,全省人口总数增加了128万人,增长2.14%;年平均增加25.6万人,年平均增长0.42%;65岁及以上的人口达61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0.08%。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安徽省常住人口为5950.1万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0年共减少35.9万人。在全省常住人口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605.7万人,占10.18%。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73个百分点。
(二)老龄化的具体特征
安徽省人口老龄化的基本特征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均呈现出与全国相类似的老年人口基数大、老龄化程度高、发展速度快、城乡区域差异明显,老龄化、空巢化、高龄化超前于经济发展等特征。即表现为农村老龄化的规模庞大、增速极快、解决难度大等老年人口发展形势的严峻性;未富先老、区域失衡、城乡倒置等养老问题的特殊性;同时存在思想认识不够、应对准备不足、政策措施不完善、体制机制不健全等老龄工作的紧迫性。
1.进入老龄化社会早
安徽省从1998年开始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按照划分人口年龄类型的国际常用标准,一个国家或地区总人口中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的比重达到10%,或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达到7%,即意味着该国或该地区进入老龄社会。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安徽省境内常住人口为5986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649.94万人,占总人口的10.86%;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448万人,占总人口的7.48%。1990年安徽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8.57%,2000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已达到10.86%,超过全国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又据有关部门统计数据显示,此前的1998年,安徽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已经达到7.02%,以1998年和2000年两项指标为据,均标志着安徽省人口年龄结构已转变为老年型,且比全国提前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是全国12个较早进入老龄化的省份之一。
2.人口老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