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年04月 |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状况成为世界各国在哥本哈根气候峰会谈判过程中的重要筹码,大力发展新能源已成为包括美国、中国在内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共识。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过程中,我国大力发展新能源,对于改善我国能源结构、抢抓世界新一轮能源革命先机、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增加就业、培育新的优势产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经济的科学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本报告介绍了国外和国内新能源的发展现状、趋势,着力分析了新能源在各地区、各行业的发展情况,较为全面地介绍了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各个方面,分析了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并在深入解读我国当前能源政策的基础上,提出相关建议。
The development status of new and renewable energy was governments’ bargaining counters in the Copenhagen Climate Conference 2009.Devoting major efforts to develop new energy has become a consensus of many countries,including the US and PRC. In the progress of dealing with the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risis,China has been vigorously developing new energy,which is significant to improve its energy structure,get ahead of the world in another energy reform,decrease the emission of carbon dioxide,increase employment,foster new predominant industries,converse the mode of economy growth and realize scientific persistent development of our country’s economy.This report introduced external and internal new energy’s development and direction,respectively concentrated on analyzing new energy’s development from different regions and industries,roundly introduced every aspect of internal new energy industry in order to grasp the developing direction of new energy and unearth predominant industries,analyzed the shortages of internal new energy industry,and put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based on the deep understanding of the internal government’s energy policies.
新能源是指除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传统能源以外,直接或间接地来自太阳或地球内部所产生热能的各种能源形式。1981年在联合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会议上提出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基本含义,强调要以新材料和新技术为基础,使传统的可再生能源得到现代化的开发和利用。现代的新能源大部分涉足传统可再生能源领域,因此“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这一并列的提法被越来越多的人采用,笔者为表述简洁,仍然采用“新能源”这一提法。一般认为,新能源包括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水能和海洋能以及由可再生能源衍生出来的生物燃料和氢能。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把新能源分为以下三大类:大中型水电;新可再生能源,包括小水电、太阳能、风能、现代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传统生物质能。
新能源的“新”具有双重含义。一是针对传统化石能源——煤、石油、天然气,传统化石能源是工业革命后支撑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核心要素,随着频繁出现的石油危机以及环境污染和气候变化问题,越来越多的国家意识到过度依赖传统化石能源的潜在危险,寻找替代传统化石能源的新能源成为能源领域的重要工作。二是针对传统可再生能源——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水能等,人类几千年前已经使用传统可再生能源,如用薪柴做饭、木炭冶金、晾晒谷物、水磨房等,但是传统可再生能源应用不方便、能量密度普遍很低,无法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但它有清洁无污染(或低污染)、分布范围广等优点。因此探索传统可再生能源在现代社会的应用,成为新能源的另外一个被关注的焦点。
新能源的共同特点是资源蕴藏量丰富、可以循环使用、没有污染或很少污染。它们是远有前景、近有实效的能源。重视和开发新能源,既可作为常规能源的补充,打破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资源瓶颈,又可改善环境,防止大气污染,为未来社会发展提供更为优越的能源。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新能源都是极具吸引力的。很多国家和国际组织(机构)纷纷制定新能源政策,完善新能源产业链,推进新能源科技进步,普及新能源知识,为新一轮的能源革命做好准备。
石油危机、环境危机、气候危机带来了国际社会对新能源的三次关注。国外对新能源的关注始于1973年的石油危机(由于当时中国未实行改革开放,因此对我国无太大影响),受高油价的影响,美国、日本、西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受到沉重打击。发达国家都建立了自己的可再生能源研发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专项计划,加强可再生能源的研究与应用,力图改变对传统能源过度依赖的状况。虽然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但能量密度低,囿于当时的科技水平,可再生能源的转换效率低,成本很高,很难与传统的石化能源竞争,新能源开发如“昙花一现”。随着环境污染等问题的出现,世界的目光再次集中到新能源上,1992年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了《里约宣言》和《21世纪议程》等重要文件,确定了相关环境责任原则,可持续发展的观念也逐渐形成,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再次受到重视,并被提上议事日程。近些年来,国际社会对气候变化已经达成共识,气候问题已经受到国际社会越来越多的重视。二氧化碳减排工作艰巨,特别是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后,为了促进承担减排义务的各国完成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发达国家承担了减排二氧化碳等6种温室气体义务,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始蓬勃发展。2009年的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峰会再次使全世界的目光聚焦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因为《哥本哈根协议》中各国二氧化碳减排目标的实现最终还得依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利用。
对中国而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改善环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中要大力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2006年初,我国政府就已宣布了新的能源政策,这是2006~2010年国家经济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2007年,国家发改委向全社会公布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该规划提出,到201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要达到10%,2020年达到15%,形成以自主知识产权为主的可再生能源技术装备能力,实现有机废弃物的能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