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年04月 |
中国的大区域旅游是指幅员辽阔的跨省区相邻的旅游地带,其资源和设施分布、功能和运营走势呈现向心结构或线性结构。以地理特征表述的诸如华东旅游区、长三角旅游区、粤港澳旅游区、珠三角旅游区、中部旅游区、西北旅游区、西南旅游区、渤海湾旅游区等,以主题特征表述的诸如丝绸之路旅游区、香格里拉旅游区、长江三峡旅游区、新亚欧大陆桥旅游区、海峡西岸旅游区、青藏铁路旅游区等。这些大区域在旅游空间划分和旅游产业布局中亦可称为旅游大区、旅游大流域、旅游集聚带和旅游圈。它们都拥有世界级的旅游资源,早就被本国和国际组织预期为最具吸引力的主体旅游热线,其品位、魅力和潜在能量怎样设想都不会过分,完全应当通过高水平的远景开发及管理形成后劲巨大、经久不衰的旅游胜地。不仅如此,这些旅游大区域也完全可能成为推动全国各地旅游产业趋向优化组合与跨越式发展的通道和平台。而从中国旅游业的科学性、质量型诉求来考察,关键正在于尊重现代旅游发展极为重要的区域性运行规律,下决心采用区域推进战略和结构创新战略。
一 大区域旅游联合协作的症结所在
为什么众多大区域的旅游经营长期延续在一种分散的过度行政化的状态?为什么很少形成市场化程度与国际接轨的强大的跨区域旅游目的地品牌和旅游企业品牌?为什么一些内陆和边远省区难以促成旅游产业的起飞和高潮式发展?这一现实是非常令人深思的。
其原因,不仅由于跨省区旅游地带的结构中存在多样化、阶段性的发展差异,而且因其地理空间特征和交通特征加剧了产业协调难度。更为关键的是,我国传统的行政计划经济体制及其归属观念惯性深长,跨省区旅游要求整体性、大跨度、协同化运作的客观规律,从而与当地各自为政甚至以邻为壑的顽强格局构成尖锐的矛盾。
尽管长期以来,各地旅游局以协作区为平台大力推进区域合作,无奈分区管理和分灶吃饭却制约各家。例如,协作区的年会缺乏连续性或流于形式,实力较弱的协作方有意无意被忽视和边缘化;营销战略各树一帜单干,未将共同的主题旅游作为主打产品;旅游开发项目多有近距离、低水平重复,共用的和衔接的重要服务设施哪一方都不愿花大力气建设,交界公路处往往留着坑坑洼洼的路面;旅游包机、专列和景点的优惠政策各行其是;等等。
迄今为止,大区域合作较多地停留在地方旅游局和宣传促销层面而不是企业层面,滞留在商谈附带物、副产品层面而不是操作主导物、主产品层面。不能解决制度诉求和效益诉求,家家有所保留而未尽全力,迫使联合协作陷入一种断断续续、低位运行、踏步不前的窘境。从政府机构到企业群体普遍存在期望很高、观望很重、信心不大、行动不力的现象。正由于品牌不响,使大区域旅游主题资源一流,却在国际和国内叫好不叫座。线路不畅,影响游客的满意度,导致大区域全线产品的购买者流失,限制了共同市场的整体规模。
显而易见,在旅游大区域非制度化联合协作的全景图中,传统的自然经济式的政府间横向协调、企业间横向合作成为一种延迟和拖累。其根本问题是缺少国家级的主导力量,缺少总体性的规划力量,缺少国际化的基准力量,缺少产权型的市场力量。
这些大区域究竟能否开发出中国迈向世界旅游强国所必备的核心旅游产品,能否形成国际、国内游客一生中必定要追慕和到访的目的地,关键在于旅游产业改革的深度。换言之,必须淡化行政管理的区划界限,打破行政体制壁垒和条块分割惰性,整合重构大区域的旅游经济利益共同体,实施创新型的跨省区旅游开发与实体化运营机制。
二 制度创新和经营重构的战略取向
在旅游大区域建立一种全新的平台,全程的组织,形成利益与生命共同体是破解问题的关键。为此,需要对制度创新和经营重构设定具有可操作性的三项战略目标,即政府高位协调,目的地景区体系优先,品牌企业主导市场。
(一)集约运作是旅游大区域产业内部的基本原则
集约运作的要点是一体化和国际化。
首先,一体化意味着大区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跨省区编制,旅游产业政策的跨省区实施,实现分类、分级、分期发展的专业分工优化总体架构,实现市场主体在准入上的高度自由、无障碍和国民待遇,实现各地旅游企业在资金、人才、技术、产权方面的畅通流动和重组,真正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