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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澳大利亚国家公园的管理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作者:丁培毅 NoelScott 王琢 出版时间:2010年04月
    摘要:

    澳大利亚的第一个国家公园于1879年成立,其管理机制、发展现状、与国家公园相关的国家景观行动、生态旅游、土著社区参与、国家公园旅游价值评估以及旅游者体验等一系列的议题值得关注,也对中国生态旅游发展有一定启示。

    一 澳大利亚国家公园发展概况

    国家公园的概念,目前在世界范围内尚没有达成统一的共识,但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国家公园通常是指拥有自然状态下的景观、动植物,并能够永久服务于公众游憩和教育的一个面积相对广大的空间(Victoria State Government,2009)。从这个角度看,国家公园对整个国家和区域具有广泛的重要性:它包含了区域内稀缺和有代表性的生态系统(自然遗产)和遗产遗迹(历史和文化遗产),为大众休闲放松精神、恢复身心、摆脱都市枯燥生活提供了空间场所,并且能够通过环境和景观保护,降低诸如城市化和采矿等带来的发展压力。国家公园对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水和净化空气)有可持续的保障作用。虽然国家公园有诸多好处,但其价值却往往被大众甚至是公园管理者忽视(Pigram and Jenkins,2006)。

    澳大利亚的第一个国家公园于1879年在悉尼南部郊区建立。它参照美国的黄石公园模式,将悉尼附近约7300公顷的土地作为公园用地,为悉尼居民提供公共休闲、运动和游憩空间。同黄石国家公园类似,该公园内没有居民居住。澳大利亚随后建立的其他国家公园和保护区,主要目的也都是为了保护公园内的生物多样性和自然景观价值,以及考古价值如岩画艺术。在20世纪早期,澳大利亚国家公园体系的发展受到了日益增长的户外游憩组织,如丛林徒步俱乐部等所倡导的游憩方式的积极影响。

    经过百余年的发展历程,国家公园现在已经成为澳大利亚国内旅游和国际旅游的核心吸引物和驱动力,每年吸引了数百万游客,产生了几十亿澳元的旅游收益。澳大利亚国家公园提供给游客的生态旅游体验是独具特色的,如露营、丛林徒步、水上游船、修学宿营、原生态旅游和观览土著文化等。据统计,澳大利亚的国际游客大多数都会在旅游计划中包含一项或者更多项在保护区内的基于自然的旅游活动。

    截至2008年底,澳大利亚已有500多个国家公园和9000多个保护区,约占澳大利亚领土陆地面积的11%,约90万平方公里;其中有17个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保护区,包括1981年被列入的大堡礁。除澳大利亚本土和塔斯马尼亚岛外,澳洲海洋范围内的岛屿中另有多处保护区和国家公园,包括诺福克岛(6.5平方公里)、豪勋爵岛(12.47平方公里)、圣诞岛(87平方公里)、麦考瑞岛(131.82平方公里)、赫德岛和麦克唐纳德岛(370平方公里),以及南极洲特别保护管理区(80.15平方公里)。这些包括了受澳大利亚政府或州法令保护的土著保护区、动植物保护区、保护区公园和国家公园等多种类型。

    二 澳大利亚国家公园的管理机制与管理模式

    (一)管理机制

    在澳大利亚,大多数的国家公园尽管以“国家公园”命名,但实际都是州政府建立和管理的,而不是联邦政府。这是因为澳大利亚宪章给予州政府土地控制权,由州政府的相关机构,通常是国家公园和野生动植物管理机构,照管这些公园并提供相关设施。

    1932年,国家公园和保护区委员会在新南威尔士州成立,它旨在为适合建立新的国家公园和原生态保护区进行条件认定和地址选择。1957年,该组织更名为国家公园联盟,并正式开始管理新州范围的国家公园。20世纪60年代,《国家公园和野生动物法案》在新南威尔士州以法令形式出现,该法令促成了国家公园和野生动物管理中心的成立(见表1),并由该部门负责履行全州范围内国家公园的监督、管理和控制职能。

    表1 澳大利亚各州国家公园管理机构

    澳大利亚其他州也采用了同样形式的国家公园管理体制,如维多利亚州在1956年通过了国家公园法案并建立了国家公园管理局,塔斯马尼亚州在1970年通过了国家公园法案并新成立了国家公园和野生动物管理中心,南澳州在1972年通过了国家公园和野生动物法案,并将国家公园的控制权转移至环境部门下面的国家公园和野生动物部门,昆士兰州在1975年将国家公园的管理权转移至新成立的国家公园和野生动物管理中心,西澳在1976年通过了相应的国家公园法令等。

    值得注意的是,之前原来居住在公园内的土著居民通常都被驱逐除外,不能居住和使用公园内的相关资源,而且也不能参与这些公园任何方面的管理。自1975年以来,澳大利亚各级政府和更多的社区逐渐认识到土著居民和澳大利亚景观及生物之间持续的文化和经济关系,从而促进了多种机制的发展,让土著居民有机会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