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6年03月 |
2005年是“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沈阳市委、市政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国家和辽宁省卫生工作会议及沈阳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以提高全市人民健康水平、构建和谐沈阳为目标,以落实《沈阳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规划》和《沈阳区域卫生规划》、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重点,全面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提高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进一步改善农村的基础医疗卫生状况,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初步形成了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格局,为“十一五”规划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 2005年医疗卫生工作目标明确,监管机制日趋完善
2005年,沈阳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731家,卫生人员6.3万人,平均每千人口医生数为3.02人,卫生服务指数居全国第十九位。在年初,沈阳市卫生局就确定了以“三个加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确保《沈阳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规划》得到全面贯彻执行;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确保农村卫生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城市卫生服务机构两级格局不断完善)为指导思想,把“五项重点工作”(做好重大疾病预防治和妇幼保健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开展以提高质量为主题的“管理年”活动;做好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保障全市居民的公共健康安全;进一步抓好卫生科技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创建诚信卫生)作为工作目标,在全市各医疗机构的大力支持及市疾控中心的共同努力下,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整体改革,为人民群众健康和卫生医疗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医疗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行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提高了医疗服务质量,取得了多方面的成绩。
1.理顺关系,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以往沈阳市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到工商、质监局、卫生局、农委、商业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10余个部门,有时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弊端,甚至存在“盲区”,以致近几年“大坑酸菜、垃圾猪”等事件在市场上频频出现。2005年1月28日,沈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正式成立,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等18个食品安全职能部门参与其中,将流通环节和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归并为一个部门监管,并相继出台了《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沈阳市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沈阳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法规。2005年11月,沈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建立了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定期发布制度,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包括全市食品安全监管政策、措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情况、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状况、食品安全质量抽验结果、全市范围内食品安全警示信息等,还包括食品污染、食源性疾患监测、食品安全监督抽查等相关信息,以及食物中毒、突发食品污染事件等涉及食品安全的信息等,并根据该办法实施问责制,使沈阳市在食品安全的监管上更加系统和完善。
2.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不断加强,流行性出血热防治工作成效显著
流行性出血热是由出血热病毒引起,通过鼠类进行传播的自然疫源性疾病,是沈阳市重点防治的传染病之一。2004年以来,流行性出血热在辽宁省部分地区流行,发病水平已达历史最高水平。为加强沈阳市出血热防治工作,遏制出血热疫情上升的趋势,2005年3月沈阳市政府连续两次专门召开了出血热防治工作会议,高度重视出血热防治工作,明确责任,相互配合,认真落实以灭鼠、预防接种、健康教育为主导的综合性防治措施,力争年内全区出血热疫情控制在8/100000以下。市县两级财政加大了经费投入力度,年内市财政投入灭鼠、购置疫苗、疫情监测、专业培训经费近90万元,区、县(市)财政投入经费约165万元,财政的大力支持为防病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沈阳市各级卫生部门按照市卫生局制发的《沈阳市2005年出血热防治技术方案》,加强了对疫情报告的管理,提高了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及时掌握了人、鼠的疫情动态,为制定防治策略提供了科学依据;进一步强化了医疗机构专业人员培训,增强了临床诊断和救治能力,提高了出血热的临床治愈率,降低了病死率,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增强了广大群众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与此同时,市爱卫办、市农发局组织全市各有关部门开展了以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努力改善城乡卫生环境为工作重点的大规模城乡灭鼠活动,通过集中灭鼠,有效消除鼠类栖息、繁殖和活动的条件,大大降低了鼠密度。
市政府、市卫生局、市爱卫办、市农发局领导多次深入农村疫情高发地区,加强了对防病工作的督导检查,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场予以解决。在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截止2005年11月底,沈阳市累计免费接种疫苗近18万人次,疫情同比下降了14%,有效减低了出血热的发病率,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