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7年06月 |
泛珠三角区域第三产业在全国占据重要地位。《中国统计年鉴2006》的数据显示,2005年,泛珠三角内地九省区(以下简称为“九省区”或“内地九省区”)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23195.08亿元,约占全国第三产业增加值的31.8%,占九省区GDP的40.5%。1978~2005年,九省区第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为19.0%,高于全国同期的第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17.8%),以及九省区平均GDP年均增长率(16.2%),服务业成为带动九省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9+2”中的香港、澳门早已实现向后工业社会的转型,2004年服务业占GDP比重分别高达90%和87%,与九省区存在着广泛的合作空间。在此背景下,研究泛珠三角区域服务业的合作与发展,无疑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泛珠三角区域服务业发展现状
(一)泛珠三角区域服务业发展水平分析
表1给出了1978年和2005年九省区及全国三次产业占GDP比重的变动趋势。从1978年来看,九省区增加值结构以“一、二、三”为主(五个省区)。除了海南省以外,其他八省区第三产业都是GDP构成中最小的部分。[1]与全国同期的“二、一、三”产业结构相比,九省区的第一产业增加值比重几乎都较大地高于全国水平,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都低于全国水平,大多数地方(七个省区)的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也低于全国水平。因此,从总体上来看,1978年九省区仍处于从农业经济向工业化初期转型阶段,相对于全国同期的产业结构水平较为滞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较高比重,工业次之,服务业比重最低,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和带动作用较为微小。到2005年,九省区增加值结构转变为以“二、三、一”为主(六个省区),湖南、海南、广西三省区第三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最主要的构成部分。从总体上来看,2005年九省区处于工业化初期阶段,正逐步向工业化中期过渡,各省区1978~2005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高于整体GDP增长均速,第三产业成为推动九省区同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1978~2005年,九省区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平均上升18.4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同期的15.7个百分点。服务业比重的不断提高以及产业地位的相对提升,为泛珠三角区域服务业的合作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表1 1978年和2005年泛珠三角九省区及全国三次产业占GDP的比重
一个产业的比重仅仅代表该产业发展的相对水平,反映的是三次产业之间此消彼长的对比关系。第三产业比重高,并不一定意味着其发展水平高。假定某地第三产业处于落后状况,而工业更不发达,第三产业因工业比重低就有可能占有较高的比重。因此,第三产业比重指标在某种程度上带有一定的片面性,不可一概而论。一些欠发达地区第三产业发展水平实际上很低,但其工业落后使第二产业比重低,第三产业因此就有可能占较高的比重。这种现象可称为第三产业的“虚高”。与此相反,珠江三角洲一些制造业在全国很有影响的经济强市,外向型工业发达,第二产业比重超过50%,其第三产业比重相对低,甚至有可能低于上述欠发达地区。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经济强市的第三产业发展水平也低于欠发达地区。要全面衡量九省区第三产业的发展状况,除了使用第三产业发展水平的相对指标——增加值比重和就业比重,还要辅之以第三产业发展水平的绝对指标——人均服务产品占有量和服务密度。人均服务产品占有量(元/人)等于第三产业增加值除以全地区总人口,它衡量第三产业发展的绝对水平:人均服务产品占有量高,标志着第三产业发展的绝对水平高。它可用来消除比重指标的不确定性缺陷。此项指标的缺点在于不能反映第三产业对第一、二产业的关系及其相互适应程度。服务密度(万元/平方公里)等于第三产业增加值除以全地区总面积。与此对应的还有农业密度(第一产业增加值除以全地区总面积)、工业密度(第二产业增加值除以全地区总面积),三者统称产业密度(GDP除以全地区总面积)。它们可用来分析第三产业与第一、二产业的空间布局状况和土地利用效率。[2]表2、表3给出了1978年和2005年九省区及全国人均服务产品和服务密度指标。
表2 1978年和2005年九省区及全国人均服务产品(当年价)
表3 1978年和2005年九省区及全国服务密度
从表2数据分析,从横向看,1978年九省区人均服务产品指数只有海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5个百分点,其余省区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65%不等。到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