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6月 |
一 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政治发展道路
(一)实现由加盟共和国到主权国家的平稳过渡
中亚五国是在苏联五个加盟共和国基础上宣布独立的。在独立之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中亚多数国家领导人由苏联解体之前各加盟共和国领导人继续担任,这在保持中亚地区稳定、克服经济下滑所造成的困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苏联后期,在戈尔巴乔夫的推动下,苏联开始进行政治变革,一党执政体制瓦解,实行总统制,接受三权分立的原则。这一系列剧烈变化导致苏联最终解体。中亚国家独立以后,中亚国家普遍延续了苏联后期开始的政治改革进程。
在国体方面,中亚国家虽然穆斯林人口众多,但都选择建立“世俗的、民主的、法制的”单一制国家。在政体方面选择三权分立原则以及总统制和多党议会体制。中亚国家独立以后短时间内都颁布了宪法,并在其后根据需要对宪法进行不断修订,并通过修改相关法律不断强化总统制。
在20年发展中,中亚多数国家政府执政能力不断提高,各国在保持政治稳定的同时,都把国内经济建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自己的主要任务。中亚国家独立以后根据本国实际情况确立的国家政治体制有利于保持国家的政治与社会稳定,是符合国家基本国情的。中亚国家独立以来最大成就是实现了由加盟共和国到独立主权国家的平稳过渡。
(二)实现从苏维埃制度到议会制的转变
苏联时期,最高苏维埃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它统一领导立法、行政和司法工作,也是各加盟共和国的政治基础。人民通过苏维埃行使国家权力。各级苏维埃的代表均为兼职,通过选举产生。在苏联解体和中亚国家独立这一特殊时期,苏维埃制度在稳定国家形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新宪法的制定,中亚国家逐步用议会制取代了苏维埃制度,议员职业化,通过选举产生。
中亚五国议会均为立法机关,主要行使国家的立法权。中亚国家中有一院制议会,也有两院制议会。一院制国家有吉尔吉斯斯坦、土库曼斯坦,两院制国家有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议员任期各国基本相同,均为5年,但哈萨克斯坦上院(参议院)任期为6年。在名称上各国也有一定区别,具有本国特色。哈萨克斯坦下院称“马日利斯”;塔吉克斯坦称“马吉利西·奥利”(Маджлиси Оли),意为最高会议;土库曼斯坦称国民会议;乌兹别克斯坦称最高会议。
(三)多党制架构基本形成
中亚国家多党制的形成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发展过程。苏联时期中亚各加盟共和国都是一党执政,苏联后期开始实行政治多元化。独立以后中亚各国在宪法中都规定实行多党制,但政党情况在各国有较大差别。
哈萨克斯坦2002年7月出台《政党法》,规定只有党员人数超过5万,在全国14个州和两个直辖市均设有分支机构,且各分支机构成员达到700人以上的政党才可在司法部获准登记。截至2010年司法部共登记有9个政党。2007年8月18日哈举行议会下院选举,“祖国之光”党获得88.41%的选票,囊括按照政党名单选出的全部98个议席。该党主席由哈现任总统纳扎尔巴耶夫担任。近年来哈萨克斯坦调整了政党进入议会的门槛,在2012年1月15日举行的新一届议会选举中,“祖国之光”人民民主党、“光明道路”民主党和共产主义人民党三个政党跨过门槛进入议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