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6月 |
(一)拥有主权是确立友好合作方针的前提条件,痛苦的历史记忆呼唤“以和为贵”的外交理念,改革开放为彼此友好合作打开了方便之门
1991年底中亚国家独立,从此使各国获得了外交自主权,可以独立地制定外交政策和发展对外关系。这是中亚国家与中国建立友好合作关系的最重要的前提条件。众所周知,此前中亚国家作为苏联的加盟共和国,并没有独立的外交,一切对外活动皆要听命于莫斯科。中苏友好,中亚国家便与中国友好;中苏交恶,中亚国家便与中国断绝往来。它们经历过中苏友好带来好处的时期,也经历过中苏交恶带来痛苦的时期。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独立后的中亚国家和执行改革开放政策的中国建交后,立即摒弃了相互敌视的政策,将“和为贵”确定为发展彼此关系的外交方针。理念的契合为发展友好关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中国与中亚国家建交20年,是与双方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同步发展的20年。改革开放政策推动了彼此关系从接近到友好。中国向西对中亚国家开放。中亚国家努力发展与中国的关系。这为彼此发展友好关系打开了方便之门。
简言之,中亚国家独立成为建立友好关系的起点与基础,痛苦的历史记忆成为彼此接受“和为贵”理念的动因和要求,改革开放政策使友好合作愿望逐渐变成今日的现实。
(二)坚决执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尊重各国人民的自主选择,不干涉其内部事务
中亚国家独立后,政治经济体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政治制度与中国已经有很大的不同。彼此如何对待政治取向和价值观与己不同的国家,是各国尤其是作为它们的邻国——中国必须迅速作出抉择的问题。1991年底和1992年初,在中国国内议论纷纷、看法尚不一致的情况下,中国政府迅速作出了承认中亚国家独立并与它们建立外交关系的决定,受到中亚国家的欢迎。双方在建交公报中确认了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发展彼此关系的基础,中国特别强调尊重中亚国家人民的选择。这种不以意识形态划线的做法,再次表明中国对外政策早已摆脱将国家关系与意识形态捆绑的束缚,在树立新型国家关系方面做了表率。
另外,中国在处理与中亚国家党际关系问题上也有创新。中国提出“党际关系四原则”,即“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1],党际四原则肯定了发展国家关系是第一位的,发展党际关系是第二位的,后者要服从于前者。这为处理中国与中亚国家关系指明了方向,也受到中亚国家的欢迎。
在对待中亚国家的政治体制特别是政治取向上,中国与西方大国明显不同。西方大国不断干涉中亚国家的内政,甚至通过策动“颜色革命”制造亲西方政权。中国则真正践行了“不干涉内政”的基本原则,并在某些国家受到西方制裁处境艰难时,对它们采取的维护本国稳定的举措表示支持,使中亚国家认识到中国是真正的朋友。
中国对待中亚国家的外交方针是“以邻为善,与邻为伴”、“睦邻、安邻、富邻”。中国与中亚国家发展合作时突出“善”字,体现了中国外交的传统理念和追求世界和平的本质。
在经济合作方面,中国坚持“互利共赢”的方针。中国还对中亚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并且不附加任何政治条件。这也是中国与中亚国家能够做到关系和谐、合作顺利的重要原因之一。
中亚国家对于涉及中国核心利益的问题,例如,台湾、西藏、新疆等问题给予中国坚定的支持,使得在发展彼此关系时不存在这方面的障碍。
(三)平等协商、互谅互让,是解决争议问题、大小国相互信任特别是小国对大国信任的最佳方式
中亚国家是新独立国家,对中国而言又是小国,对国家主权较为敏感,很在乎别国尤其是大国如何对待它们。中国作为中亚国家的邻国,又是大国,在与中亚国家交往时,特别是在解决存在争议的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