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7年07月 |
一 深圳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织建设状况
截至2006年6月底,深圳市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共10058家,深圳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共6184个,工会组建率为61.5%。据中华全国总工会资料显示:截至2006年6月底,全国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工会为4.8万个,工会组建率为33.3%。深圳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占全国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7%左右,工会组建率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8.2个百分点(见表1),反映出深圳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工作成绩显著,处于全国前列。
表1 深圳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 深圳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探索
(一)构建“党建带工建、党工共建”的工作机制,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工作持续发展
深圳经济特区创建以来,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试验场”和对外开放的“窗口”,外商投资企业迅速增加到10058家,其中包括一些知名跨国公司和世界500强企业。实行对外开放扩大了出口,拉动了深圳经济增长。然而在外商投资企业中,如何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成为深圳经济特区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
深圳市委非常重视这一问题,于2000年9月,成立了由市委分管副书记任组长的深圳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工作领导小组。深圳市建设局、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卫生局、深圳市工商局等部门先后与深圳市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工会组建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有力地推动了深圳建设、教育、卫生系统的民营、外商投资企业的工会组建工作;2003年,深圳市委下发了《中共深圳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要把工会组建工作列入党建工作计划之中,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2005年10月,经深圳市委同意,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总工会联合召开“党建带工建、党工共建”工作会议,下发《关于加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带工建、党工共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各区委、街道党工委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党建带工建、党工共建”工作,党群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部长、工会主席是直接责任人。目前,深圳市管辖的6个区已全部建立“党建带工建、党工共建”联席会议制度;2006年2月,深圳市委召开工会工作会议,下发《中共深圳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的意见》。在深圳市委的领导下,深圳市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工会组建率显著提高,工会会员人数大幅度提升。特别是在对1000人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实施“挂牌组建”工程后,加快了其组建进度,目前为止,已有近百家1000人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组建了工会。
(二)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扩大覆盖面
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扩大工会覆盖面,是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重要任务。深圳市总工会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方面,一是市总工会主要领导亲自抓工会组建工作。深圳市总工会主席王新建同志坚持“五个亲自”,即亲自协调各级党委负责人,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亲自主持召开工会组建工作会议,布置任务,提高认识;亲自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抓组建;亲自指导基层工会建设职工之家工作;亲自参加《工会法》的各种宣传活动。二是建立健全考核、挂钩联系制度。根据深圳市总工会2000年以来先后制定的《深圳市各区工会组建竞赛奖励方案》、《市总机关工会组建竞赛奖励方案》和《深圳市总工会关于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考核奖励办法》三个工会组建考核制度,深圳市、区总工会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评比表彰与组建工作挂钩。同时,深圳市总工会还两次下发建立市总机关部门与区总挂钩联系制度的通知,市总机关的部门与区总工会实行挂点联系,对区总工会完成组建工作任务负连带责任,实现全会上下联动抓组建。三是深圳市总工会坚持以“质的提高”来带动工会组织“量的增加”,组织实施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的全面覆盖工程,目前全市已建立健全市、区、街道、社区、企业的五级工会组织网络。
(三)以“职工之家”、“双爱双评”活动为载体,增强工会的凝聚力
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创新维权机制,提高维权能力。深圳市总工会自1995年以来,坚持深入开展“双爱双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