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7年03月 |
一 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实施绩效分析
东北老工业基地是我国“一五计划”时期建立起来的第一个重化工业基地。在东北老工业基地最辉煌的时期,工业固定资产原值和重工业产值都占全国的1/5,工业企业实现利税总额占全国的1/6,原油、天然气、木材、钢材、生铁、纯碱、发电设备等工业产品产量均居全国各大区的首位,为国家建设提供了大量的物资装备和资金积累。改革开放后,由于体制的原因,东北老工业基地逐渐出现衰退态势,地区生产总值和工业总产值占全国的比重下降,经济总量在全国的位次连年后移;工业增长速度持续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工业产品在国内的市场份额大幅度降低;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投资额占全国的比重下降;全社会就业人口减少,失业率提高,特别是工业所吸纳的就业人数明显减少。
在20世纪90年代东北三省出现明显的经济衰退后,就逐步明确了以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为主线的反衰退战略。从初期的国有企业承包制、资产经营责任制、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到大中型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从国有企业技术改造、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把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造结合起来,开始了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历程。经过多年的改革和调整,所有制结构和产业结构不合理的状况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变。非公有制经济所占比重有所提高,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取得进展,高新技术产业有所发展,城乡居民收入逐步提高。
但是,到2003年中央提出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战略之前,由于缺乏振兴的整体规划和国家政策支持,许多长期禁锢老工业基地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从而制约了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发展。实施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战略以来,中央针对老工业基地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出台了一系列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增加了对东北地区的国债项目投资和改革试点,从2004~2005年东北地区的经济运行状况看,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已经产生了巨大的政策效应和投资效应,经济与社会运行状态趋好,标志着东北老工业基地进入了全面振兴的加速期。
(一)政策效应显著: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工业企业联合重组步伐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取得新进展,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
在实施全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之前,东北地区中小型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已经取得明显成效,但是仍有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制约着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和企业重组。一是需要通过破产方式退出市场的空壳企业还大量存在;二是许多国有企业由于历史形成的冗员和债务无法进行重组;三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在东北地区的中央企业改革步伐迟缓;四是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这些因素使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革重组面临巨大难题,制约了东北地区经济结构调整的速度和深度。中央为推动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所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加速了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分离企业办社会、处理不良资产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力度,使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革、改组过程中的许多深层次矛盾得到一定程度的化解,生产要素流动性提高,带动了存量结构调整。
1.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企业改组取得突破性进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势头良好
截至2005年底,辽宁省40户地方国有大型工业企业改制面达到63%,改制企业的国有股比重下降到50%以下;国有中小工业改制面达到81%;非工业领域的国有企业改制面达到49%。吉林省列入攻坚计划的816户国有工业企业已全面完成改制,整体实现了由国有或国有控股转变为股份制或民营独资。黑龙江省2004年以来纳入改革范围的近3500户国有企业已有2766户基本完成了产权制度改革任务,改制面达80%,实现了公有制形式的多样化和国有资本的有进有退,所有制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在中央有关政策的推动下,国有大中型企业分离企业办社会稳步推进,三省共有数百家国有企业实施了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取得明显进展,数百家国有企业完成了政策性破产。与此同时,东北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区域经济总量的重要组成部分。2005年,东北三省非公有制经济所实现的增加值为6348亿元,非公有制经济占东北地区GDP的比重达到37.9%,比“十五”初期提高了大约8个百分点。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