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年12月 |
一 引言
女性生理特点和社会分工的差别导致了劳动力市场中的性别不平等现象。前新古典经济理论认为女性低收入的原因是劳动生产率低下,缺乏工会支持,受教育程度低,生活标准较低,就业面窄,就业的从属特征等。福西特[1]和埃奇沃思[2]提出拥挤假说,认为女性收入低于男性在于她们的就业被限制在狭窄的职业领域。弗洛伦斯[3]认为性别工资差别不在于两者生产率差别,而在于家庭与社会习惯使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上缺乏流动性,以及男性不情愿与女性一起工作,尤其是接受女性的领导和管理。人力资本理论把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上的劣势归因于两性在人力资本投资上的差异性。当代经济学家对歧视问题的分析起源于贝克尔模型,贝克尔[4]认为歧视的根源在于偏见,而且是可以用货币来衡量的,由此第一个建立了解释歧视经济效应的模型。
中国性别歧视产生的原因有别于西方,特别是在经济转轨时期,影响性别不平等的主要因素归纳起来主要有文化传统、国家再分配和市场机制。中国传统文化中对女性的歧视将影响雇主或经理,使得女性雇员的报酬低于具有同样生产力的男性雇员的报酬,从而产生收入的性别不平等。但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城市女性劳动力与男性一样,被纳入统一的就业、福利和保障体系中,并在意识形态上大力宣传男女平等,所以到经济改革开始年份,中国已成为世界上男女两性差距最小的国家之一。对市场机制对性别歧视的影响有三种观点:一是市场机制弱化了国家再分配机制,扩大了劳动力市场歧视;二是性别不平等有自身的逻辑,市场导向改革对它的影响是非直接的和不确定的;三是文化性歧视已经终结,国家再分配制度影响是暂时的、局部的,随着地区市场化程度由低到高,中低学历城市劳动者的两性就业差异先升后降,呈现曲线关系,高学历劳动者就业的性别差异与地区市场化进程无关。
本文不再给出中国劳动力市场上性别歧视的新的理论解释,而主要对当前劳动力市场上性别歧视程度作一个定量分析,估计出歧视造成的性别报酬差距及所产生的经济效应到底有多大,以期对性别歧视的理论研究和消除歧视的政策建议提供依据。
一般认为,性别歧视通常采取以下三种形式:(1)同样的职位报酬不等(工资歧视);(2)女性承担的是报酬低的职位(职业隔离);(3)获得职位的就业机会不均等(就业歧视)。为此,本文以下内容也根据这三种形式展开,即性别工资歧视的估计、职业隔离的程度及经济效应分析以及就业机会性别歧视的表现及原因分析。
二 性别工资歧视的估计
性别工资差异可能是因为不同生产力特征所致,也有可能是生产力特征相同但所得报酬不同所致,因此需要对性别工资差异进行分解,基本分解方法有Blinder[5]和Oaxaca[6]模型,他们将性别工资差异分解为两部分:一是不同性别个体特征水平不同形成的差距,如受教育程度、经验、培训等;二是歧视形成的差距。
(一)模型方法
首先根据工资决定方程,用最小二乘法估计出男性女性工资决定的参数结构。工资决定方程用半对数形式: 。其中,W为小时工资率,X1……X为个人特征向量(工资决定因素),β为系数向量,μ为误差项。那么男性女性平均工资对数之差可以写作:
上式调整后,可以得出Blinder-Oaxaca工资差异分解方程:
R表示性别工资总差异,这样R就被分解为U+E+C三部分,其中E可以看做是假设男性工资决定估计参数βmi没有歧视时,两群体因个体特征平均水平不同而产生的工资差别,即使按劳付酬,差别也不能消除;C+U表示歧视性的差别对待,事实上就是不平等的工资补偿结构造成的。
(二)数据与变量选择
本文使用的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总队所做的中国城市住户调查,数据的年限是2002年。中国城市住户调查对象是城市市区和县城关镇区居民委员会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国家重点调查点共226个,其中城市146个、县城80个;调查的样本量2.5万户。调查内容包括8个部分。本文主要使用“城市居民家庭成员基本情况”材料,剔除未就业者,样本总数为32257人。
为了衡量性别工资歧视的程度,我们以Mincer工资决定方程为基础,选取与人力资本有关的特征以及其他方面的个体特征作为控制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