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年12月 |
现有对贫困老年人口的研究大多关注的是整个老年人口,由于老年人口本身是个异质性很强的群体,把老年人口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势必掩盖老年人口内部的差异性。与男性老年人口相比,女性老年人口由于社会、经济、历史和文化等原因,在整体上处于弱势地位,存在着文化素质低、丧偶率高、就业率低及经济依赖性高等问题。在人口快速老龄化的今天,贫困女性老年人口有着自己的特殊需要,生活中不得不面临着特殊的问题,是一个更应关心的群体。前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强调:“在人口老龄化过程中,我们还应特别注意性别差异问题。”上海市1979年进入老龄社会,人口老龄化水平越来越高的趋势在短期内不会改变。到2006年底,上海市的老年人口为275.62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20.15%,由此带来的老年人口问题特别是女性老年人口的贫困问题值得我们给予更多的关注。
一 数据来源和概念界定
(一)数据来源
本文使用的数据是上海市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于2003年12月组织的“2003年上海市老年人口状况与意愿跟踪调查”的原始数据。本次调查范围涵盖了全市12个区县,调查采取分层三阶段定额随机抽样的方法,共获得有效样本3865份,其中城市2604份,农村1261份。本次的调查对象是2002年末年满60岁及以上的老人,3865名老人中男性1787人,占46.24%;女性2078人,占53.76%。
(二)概念界定
贫困人口的界定是分析贫困女性老年人口的基础。女性老年贫困的界定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女性老年人口收入的界定;二是贫困线的界定。本文对女性老年人口收入的定义包括三部分,一是女性老年人口的个人收入,比如退(离)休后工作收入、租房收入、金融投资(股票、债券、储蓄等)收入及其他收入;二是女性老年人口从国家、当地政府和社区所得到的收入,比如社会救助;三是女性老年人口的子女和亲属提供的经济支持,比如子女及孙辈补贴(实物折成现金)和其他亲属(包括配偶)补贴。以上谈到的个人、社会和子女提供的三种收入几乎可以涵盖女性老年人口全部的收入来源,所以我们把这三种收入的总和作为女性老年人口的实际现金收入。本文对贫困线的界定是按照绝对贫困的标准,它反映老年人口可维持的最低生活标准线。本文以2003年上海市城镇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依据,把城市月收入在290元以下、农村月收入在187元以下的女性老年人口界定为贫困女性老年人口。按照以上定义,我们得到上海市2003年贫困女性老人共计386名,占本次调查女性老年人口的18.58%。
二 贫困女性老年人口的人口学特征
我们研究女性老年贫困问题只计算女性老年贫困人口的总量和女性老年贫困人口总数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重是远远不够的,还要进一步分析各种类型女性老年人口的贫困状况,这样才能看出哪一部分或哪一类型的女性老年人口可能贫困的比重更大,从而分析各类人口学特征与贫困的关系。下面我们从人口的城乡、年龄、受教育程度和婚姻状况这样几个角度,分析它们与女性老年贫困的关系。
(一)城乡与贫困
众所周知,中国的城乡经济发展极为不平衡,具有典型的“二元结构”特征,上海市作为全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也不例外。城乡经济差别同样体现在贫困女性老年人口比重差异中。在城市女性老年人口中,有3.36%的女性老年人口处于贫困状态,这说明城市绝大多数的女性老年人是不贫困的。然而,相对于城市来说,农村女性老年人口贫困的比重相当高,达到46.08%,比城市高了42.72个百分点,是城市的13.7倍(见表1)。这两个数字说明,城乡女性老年贫困的状况差异相当大,同时也反映了城乡在女性老年贫困问题上的不平等。
表1 2003年上海市分城乡和年龄的贫困女性老年人口比重
(二)年龄与贫困
在年龄上的一个总体趋势是,女性老年人口贫困的比重随着年龄的升高而增加,尽管在个别相邻年龄组上会有一些波动。总的来看,60~64岁年龄组最低,为11.75%,80岁及以上年龄组最高,为25.25%;其中在65~69岁年龄组出现了波动。从城市看,65~69岁的女性老年人的贫困比重最低,只有0.35%,但随着年龄的升高,比例开始增加,在80岁及以上年龄组有一个突然的上升,达到顶峰,为10.00%。与总体趋势基本一致,农村女性老年人贫困的比例随年龄的增长呈单调上升趋势,从最低年龄组(60~64岁)的29.51%上升到最高年龄组(80岁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