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年12月 |
对于关注妇女发展和性别平等的研究者和活动家来说,媒体的作用正变得越来越重要。媒介可以作为挑战性别歧视和偏见、倡导性别平等的有力工具,也可以是制造、维护和强化性别歧视和不平等的性别关系的重要途径。因此,针对媒介开展的促进性别平等的研究和倡导活动,成为中国妇女组织和妇女研究者、活动家关注的重点之一。本文将回顾2005~2007年开展的促进性别平等的媒介行动取得的进展和经验,以及展望这一领域未来的行动方向。
一 通过媒介倡导性别平等
越来越多的部门和组织重视通过媒介倡导性别平等,提高自身利用媒介进行倡导的意识和能力,并通过开展相关培训、研讨,与媒介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促进媒介报道相关议题。
(一)将媒介倡导整合到有关妇女发展和性别平等的项目和行动中
21世纪以来,一些国际合作项目中率先尝试将对媒体的倡导和培训纳入其中。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中国政府在广西、宁夏、青海的三省区四县开展的跨部门合作的女童教育项目(2004~2006年),通过组建传媒网络,对传媒人员进行社会性别培训,创作具有社会性别敏感的传媒作品并进行交流,动员大众传媒参与摈弃歧视妇女的传统文化,改善女童的生存环境,并在多步培训的基础上发展了《女童报道守则》。[1]由全国妇联实施的联合国人口基金第五周期、第六周期社会性别平等倡导项目(2003~2005年、2006~2010年),开展了针对媒体工作者的社会性别意识培训,开发了媒体工具包,以提高媒体报道性别议题和生育健康领域议题的能力。在反对拐卖人口的议题上,2006年9月,联合国机构间湄公河次区域反对拐卖人口办公室、国际劳工组织驻中国和蒙古办事处和中国传媒大学联合举办了“中国媒体反对拐卖人口培训模式研讨班”。[2]2007年12月,全国妇联和国际劳工组织合作的“中国预防以劳动剥削为目的的拐卖女童和青年妇女项目”(2004~2008年)在云南举办了“媒体反对拐卖培训班”,并制定了《反拐报道媒体报道原则》。[3]全国妇联性别主流化能力培训项目于2005年12月为妇联系统的媒体决策者举办了“将性别平等纳入媒体决策主流”的高级研讨班,特别探讨了妇女主流媒体如何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在激烈的媒体竞争中,担负起宣传性别平等的使命。中国法学会反家庭暴力网络和首都女记协妇女传媒监测网络合作,于2005~2007年先后在北京、湖南、云南开展了多次以反对基于性别的暴力为主题的媒体工作者培训。陕西省妇联“红凤工程”办公室也在2005~2008年间开展了3次媒体与社会性别意识培训,扩大了这一资助贫困女大学生的公益项目的社会影响,并且建立了一支媒体志愿者队伍。
这一系列努力取得了以下几方面的效果:(1)一些关于性别平等议题的报道在数量和质量两方面都有提高。例如妇女的法律权利、女童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反对针对妇女的暴力(反对性骚扰、家庭暴力和以劳动剥削为目的的拐卖等)、生育健康与性别平等问题,不仅报道的数量上升,而且报道的视角和深度方面都有很大的提高。(2)通过培训和交流,建立了媒体报道网络,与媒体建立合作伙伴关系。(3)很多的媒体培训都采用了参与式的学习方法,进一步推动了媒体工作者对于性别平等的深入思考和关怀。(4)在培训的基础上,制定了相关领域报道的守则,发展和完善了媒体的行业自律。从这个角度来说,达到了推动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的部门、组织与媒体工作者双赢的局面。[4]
(二)多机构合作开展创新性的媒介倡导和干预活动
2006年以来几次影响较大的媒介倡导行动都是由多个部门和组织合作进行的。例如,2006年1月,由中国妇女报社、首都女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传媒大学广播电视研究中心主办的“2005促进性别平等 专家推荐媒体”活动在北京揭晓,选出《中国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中国新闻周刊》、《新疆经济报》、《春城晚报》、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栏目、《星期日新闻晨报》等共8家媒体(栏目)作为推荐对象。2006~2007年,《中国妇女报》具有创新意义的倡导活动是联合全国9家妇女报共同评选中国的“时代男性”。作为中国和联合国人口基金第六周期社会性别平等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评选活动经过媒体推荐、网络投票推举了10位为推动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