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年12月 |
一 培训项目背景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中国政府于2004年5月在广西、宁夏、青海的四县开展了跨部门合作的女童教育项目(China/UNICEF Multi-sectoral Girl’s Education Program)。项目由商务部、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教育部和全国妇联合作,旨在通过跨部门的合作,改善女童的生存环境,为处于困境中的女童提供就学机会,保证女童在一个充满关爱、无性别歧视的学校环境中学习,顺利完成学业、完成高质量的教育并能够继续接受高层次的教育。
为了建立一个无性别歧视的环境,需要挑战“男尊女卑”的传统文化。而通过组建传媒网络,对传媒人员进行社会性别培训,创作具有社会性别敏感的传媒作品并进行交流,就可以动员大众传媒参与摈弃歧视妇女的传统文化,在促进男女平等中发挥重要作用。然而,在中国大多数新闻院校里,没有对新闻记者进行过有关儿童权利和社会性别的培训,大多数记者缺少社会性别、儿童权利的意识和敏感性。
为了逐步改变这种状况,以促进女孩的声音在媒体上出现,促进记者从社会性别视角、儿童权利的角度来报道女童问题,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媒介传播与青少年研究中心合作,举办了“女童项目——社会性别意识与媒体报道参与式多步培训班”(以下简称“多步培训班”)。
二 培训项目的内容及效果
(一)项目设计
培训目标为:(1)增加记者对儿童权利、社会性别的理解及其敏感性;(2)结合当地女童教育项目,讨论本地有关女童问题的报道,促进各地开发具有社会性别敏感的媒体报道和宣传材料。
对媒体人员的社会性别培训大多数是一次性(一至三天)完成的。但是,在一次性培训中,参与者较少有时间反思自己的生活或当地的生活,并联系自己的工作实践和生活实践去尝试改变,也不能分享和讨论这种改变的结果和在实践中的障碍。因此,作为一种新的尝试,项目实施方案被定为参与式多步培训。
(二)多步式培训的实施过程
第一步:儿童权利与社会性别参与式培训(第一期培训)
儿童权利与社会性别参与式培训于2004年10月在北京举办。青海、宁夏、广西三省区及女童项目县从事新闻工作的记者编辑、主管当地新闻单位的官员和妇联主管女童项目的干部共24人(女15,男9)参加了培训。第一期内容集中于儿童权利、社会性别和女童发展等方面,试图通过21个参与式活动和9个专题讲座,增加参与者对儿童权利、社会性别与女童发展的理解。
第二步:女童报道实践
自2004年10月~2005年4月,为参与者女童报道实践时间。参与者回到本地使用所学习到的知识和技能进行女童问题报道。除了主管当地新闻单位的官员和妇联主管女童项目的干部以外,共有16名记者编辑可以直接从事新闻报道。至2005年4月,共上交女童报道作品19篇。其中,广播节目3篇;电视节目3篇;文字报道13篇。有16篇在当地媒介上发表或播出。
第三步:女童报道培训(第二期培训)
2005年4月,三省区四县媒体培训再次在北京举办。青海、宁夏、广西三省区及女童项目县从事新闻工作的记者编辑、主管当地新闻单位的官员和妇联主管女童项目的干部共23人(女15,男8)参加了培训。其中,有12人是两次参加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集中于:如何从社会性别视角报道女童问题;参与者的16篇作品的社会性别分析、评估与评奖;改善和发展当地女童报道的计划等。
第四步:女童项目报道
参与者分赴本地进行女童项目点的报道。根据个人访谈和小组访谈,我们确定扶植了5个报道组(广西1个;青海2个;宁夏2个),通过小额资助和技术支持促进当地的报道。
第五步:TOT培训手册编辑
汇集并研究参与者作品,开发了女童与媒体TOT培训手册《社会性别与儿童报道培训手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2006年出版),并散发到各项目省区,以使项目具有可持续性。
我们期望还有第六步以及更多的步骤,在培训的实际效果方面投入更多的资源,以促进当地形成有利于女童成长的舆论环境。
(三)形成“女童报道指南”
第二期培训的重要成果之一是形成“女童报道指南”。在介绍国际记者联盟“儿童报道指南”和中国法学会反对家庭暴力网络的“家庭暴力报道专业准则”的基础上,形成了“媒体与女童参与式多步培训班”的“女童报道指南”。[1]
(四)参与者反馈
我们通过评估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