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7年12月 |
在中国,随着大众传媒对人们生活的影响日益深入,近两年来,如何利用大众传媒进行倡导也成为民间组织和团体在公民教育和政策倡导中所关注的议题。一些组织,例如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上海映绿公益事业发展中心、中国法学会反家庭暴力网络(研究中心)等,都在召开的研讨会中,专门研讨了这一议题。在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为联合国性别主题工作组中国社会性别研究和倡导基金受资机构举办的倡导能力建设研讨班上,如何利用媒体进行倡导也成为大家最关注的话题之一。
媒体的力量来自哪里?来自它建构社会议题的能力。一个社会问题要得到解决,往往首先要得到媒体的关注,建构成为大众的话题,进入公众和决策者的视野。例如:在媒体上,有关家庭暴力、性骚扰、艾滋病、农民工等问题的报道都是内容越来越丰富,视角越来越多元。这些报道对于提高公众意识和促进相关决策的出台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仅以家庭暴力这个议题为例,在中国,千百年来,对“打老婆”的现象大家已经习以为常、熟视无睹,施暴者觉得“理直气壮”,受害者觉得是自己“命苦”,社会将之作为家庭私事而漠然视之。直到20世纪90年代末,随着国际妇女人权运动的发展和中国妇女维权组织的努力,这个大家习以为常的社会现象通过媒体走进了人们的视野,并赋之以“家庭暴力”这个全新的概念,使这个社会现象才不再是“家务事”,而变成了一个全社会都应该关注和解决的问题,一个需要从法律的角度认识和解决的问题。没有媒体的力量,思想的变革不可能这么快地发生。
民间组织利用媒体建构社会议题的过程,是一种互动的过程,也是互相建立信任和合作伙伴关系的过程。可以看到,在实践中,有的构建得以成功,有的构建未成功。在与媒体的合作中,妇女权益倡导者和行动者们有着许多教训值得总结:
第一,在很多社会议题的讨论中缺乏从性别层面的分析和观察,缺乏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声音。例如,流动人口和农民工问题已经得到了媒体的广泛关注,但是妇女在流动中面临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注意——如流动过程中遭遇到被拐卖的危险;流动妇女所从事的很多是缺乏劳动保障的职业,如家政工等职业;仍留在农村的“留守妇女”的生存状态等等。再如,近年来关于艾滋病议题的倡导和宣传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近两年来的宣传主题都是与妇女和女童有关,但是在人们的认识中,除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女性人数上升这个事实以外,有关性别和妇女的其他议题和层面所知不多。
第二,有的妇女人权问题进入了媒体的议程,但是在媒体的建构中,缺乏性别视角,有的甚至流于猎奇而缺乏严肃性,从而对于要倡导的主题带来负面的影响。例如,有的关于性骚扰的报道中,没有将它作为一个性别歧视问题来对待,而是津津乐道于女人穿着暴露是不是“骚扰”了男性。还有,在报道家庭暴力和性暴力的案件时,有的更关注挖掘当事人的隐私,并引用加害者的话对被害人加以“媒介审判”。
因此,本文从媒介倡导的技巧和策略出发,谈一谈妇女权益的倡导者和妇女维权组织如何更好地与媒体合作,建立伙伴关系。
一 利用媒体增加妇女权益保护的机会,减少相关风险
对于妇女权益的倡导者和妇女维权组织来说,发挥媒体的作用保护妇女权益,既存在着机会,也存在着风险。我们需要认识到与媒体合作的可能性和优势,也要看到媒体本身的局限性和可能带来的风险。
(一)与媒体合作存在的机会
1.在中国的新闻环境下,主流新闻多以正面宣传为主,宣传男女平等的宪法和基本国策,维护妇女权益等等,这也是主流新闻媒体责无旁贷的责任。这就是利用媒体倡导维护妇女权益具有的良好的政策氛围和合法性背景。
2.中国的媒体数量大,种类多,媒介资源丰富,有广播、电视、报纸、杂志、有线广播,还包括户外的媒体——如广告等等,以及不可忽视的新兴媒体——网络,这些都是广义上的大众媒体。中国的媒体从中央到省、市、县、乡,都有广泛的覆盖和分布,特别是电视的广泛普及,这些都是进行媒介倡导的资源。
3.妇女维权工作者利用媒体的意识增强、能力提高,也在实践中积累了很多经验。发挥媒体的作用,越来越多地成为妇女权益维护工作的重要话题之一。在中国法学会反家庭暴力网络启动之初,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