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年03月 |
《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强省”[1]的目标任务。湖北作为一个文化大省,具备建设文化产业强省的基础条件。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强省工程建设,是湖北实现建设“文化强省”战略目标的一个重要内容和要求。
一 发展目标定位和战略选择
近几年湖北文化产业发展步伐正在加快,发展势头良好,文化产业经济总量在继续扩大,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十一五”期间湖北文化产业发展,既要基于现实省情(基础和条件、优势和特色、成绩和经验),又要着眼于未来全国文化产业发展趋势要求。在未来五年,随着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创新的内在驱动,文化市场主体实力的不断增强,社会文化消费需求的急速增长,我国整个文化产业将进入高速发展时期,文化产业整体格局将面临重大转变,并呈现出新的五大发展趋势,即我国文化产业将从快速发展进入高速发展阶段,保持高速增长势头;区域竞争激烈程度更为加剧,区域之间文化产业发展不平衡将进一步扩大;文化创意产业引领文化产业战略升级,将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文化产业与高新技术高度结合,进一步促进产业融合和产业高端化;文化产业的组织化程度越来越高,基地集聚化、企业集团化和产业集群化趋势更为突出。只有从宏观上认清和把握全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五大趋势,才能科学地确立湖北省文化产业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才能有效地推进文化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一)产业发展目标定位
文化强省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的内涵和目标体系,即文化生产能力要大要强,文化传播能力要大要强,文化产业优势要强,文化创新能力要强,文化发展能力要强,文化激励、整合、号召力要强,文化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力量要强。
未来五年,湖北省文化产业在发展目标定位上,要站在促进中部崛起和“大开放”的战略高度,遵循“文化强省”的目标要求,建设综合产业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居于中部前列的文化产业强省;立足“战略支点”的目标要求,建设具有中部辐射力的文化产业强省。按照湖北“十一五”发展规划目标,预期到2010年,全省生产总值将达到11860亿元,人均GDP约2200美元;预测文化产业增加值将达到593亿元,占全省GDP比重为5%。
未来五年,湖北要形成一个增长极和一个中心,即形成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城市群相对应的、以武汉城市圈为依托的全国文化经济第四增长极,形成以武汉为依托的、纳入国家规划的、辐射华中的国家级文化产品物流中心(其成为武汉国家级现代物流中心的一个主要建构维度)。要建成三大文化创意产业中心城市,即武汉市作为全国的副省级城市和省域中心城市,要成为全国重要的文化创意产业中心城市,以充分发挥对全省乃至中部的辐射带动作用;宜昌市、襄樊市作为省域副中心城市,要成为全省的文化创意产业中心城市,分别带动和辐射鄂西南、鄂西北地域。武汉的文化产业经济总量要力争占到全省文化产业经济总量的40%左右,宜昌和襄樊分别要力争占全省的13%左右。
未来五年,在文化产业整体布局上,全省要形成一个文化产业圈、两个文化产业带和多个特色文化产业群。一个文化产业圈是指武汉城市圈的文化产业圈,以武汉为龙头和中心,以黄石为副中心。两个文化产业带,一是宜荆文化产业带,以宜昌、荆州为双核和发展轴,以荆门市和恩施州为主要构成维度;二是襄十文化产业带,以襄樊、十堰为双核和发展轴,以随州市为主要构成维度。多个特色文化产业群,则指省内市(州)县(及其联动发展)具有鲜明地域性和民族性的特色文化产业群,其以小地域文化圈为依托,走特色发展道路,具有一定产业关联效应。一圈两带内要实现规划同筹、信息同享、市场同体、产业同链、运作协同,要以建设文化创意产业中心城市为核心,加快产业整合和优化升级,加快转变产业增长方式。而多个特色文化产业群要结合地方特色和资源优势,着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可以走以地域和民族特色文化为内涵,以文化旅游、文化节会、民俗文化为主线,以品牌运作为核心的产业发展路径。[2]这样一圈两带率先发展,多个产业群乘势崛起,形成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区域文化产业协调发展新格局。
(二)实施四个重要战略
1.圈带先发战略
一圈两带,圈动带进,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