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1月 |
201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这是中国第一次明确地把人的幸福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吉林省十次党代会也明确提出了“科学发展、加快振兴,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这标志着吉林省委更加重视民生工作,努力争取“让城乡居民过上更加殷实富裕、自信尊严、充实快乐、和谐安全、舒适健康的美好生活”。吉林省属于欠发达省份,当前阶段正处于加速发展的上升时期,社会矛盾比较突出。“幸福指数”评价体系的编制,对于政府了解民众生活状况,制定改善民生的科学政策,推动吉林省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 民众“幸福指数”的理论研究
(一)幸福、幸福感、“幸福指数”的内涵
1.幸福、幸福感内涵
《说文》曰:“幸,吉而免凶也”,“福,佑也”,与“祸”相对。《小尔雅》曰:非分而得谓之幸。《尚书·洪范》认为幸福“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这表明:幸福既要有物质保障,又包括良好的精神状态。《汉语大词典》中幸福的含义是:“谓祈望得福气;使人心情舒畅的境遇和生活;指生活、境遇等称心如意。”1989年版《辞海》将幸福定义为“在为理想奋斗过程中以及实现了理想时感到满足的状况和体验”。可见,“幸福”是欲望得到满足时的愉快心情状态,是人们对生活满意程度的一种感受。需要指出的是,如今幸福感往往成为幸福的代名词。幸福感作为一种心理体验,是指人们对幸福的感知程度,它是建立在对生活客观条件和所处状态的一种事实判断基础上的对生活满足程度的一种价值判断。表现为对生活满意基础上产生的一种快乐心理体验。也就是说,快乐感、满意度和价值判断的有机统一就是幸福。
2.“幸福指数”内涵
“幸福指数”,源于英文“Happiness Index”,是量化了的“幸福感”,通常被称为“幸福指标”。在国外,它又被称为GNH——Gross National Happiness,即“民众幸福总值”,或称民众幸福指数(GNH)。它是衡量人类对经济社会发展及自己生活状态满意程度的量化评价指标体系,既包含主观评价又包括客观评价,是二者的有机统一。
(二)国内外对幸福的研究
1.国外对幸福的研究
国外对幸福的研究起步比较早,涉猎了人类学、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等领域。幸福指数研究则始自20世纪中期。二战后,西方国家经济复苏发展,生活水平持续提高。然而,物质财富的增长并没有同步提高人们的幸福水平。民众更为关注精神追求和心理感受,反映民众生活质量的幸福指数就具备了现实基础。
18世纪,英国的边沁提出了“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论断。他认为特定的行为是否带给人们幸福,“是可以通过计算人们从中体验到的快乐和痛苦情感的量来加以判断的”。并对个人及社会的幸福状态和幸福趋势运用一套完整的计算方法来度量。萨缪尔森较早提出了幸福指数并创建了幸福方程式,即幸福=欲望/满足。不过,这一方程式的最大瑕疵在于容易使人联想,只要减少欲望就会获得更多幸福。20世纪60、70年代,西方国家的社会指标运动极大地促进了对幸福的深入探讨,对幸福的研究逐步被纳入更广泛的“主观感受”和“生活质量”的领域,也为建立“主观幸福指标体系”提供了参考依据。此后,幸福指数逐渐摆脱了单一主观视角,步入了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研究领域。
1972年不丹王国国王吉格梅·辛格·旺楚克提出国民幸福指数,成为世界首个以“国民幸福”为发展目标的国家。丹麦、挪威、荷兰和瑞典等国也已着手对少儿进行幸福教育,法、英等国也依据幸福指数的变化进行公共政策的调整。
2.国内对幸福的研究
自20世纪80年代我国学者研究主观幸福感至今,这一领域研究在我国已步入了飞速发展阶段。关注幸福概念较早的学者是奚恺元,2006年,他撰写了《2005年中国城市及生活幸福度调查报告》。该报告采取电话访问、随机抽样和网上问卷等形式,在十大城市范围内,进行了“交通设施、生活环境、个人发展机会、人情关系、总体幸福感”等方面内容的调查。得出了“现在的中国人比20多年前要幸福得多,人们的幸福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非财富因素,但是经济发展很大程度上有助于增加幸福感”的结论。这一领域研究取得突出成就的是邢占军博士,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