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年04月 |
一 完善公共服务、推进城市管理是首都未来城市发展的要求
城市管理与公共服务,是首都城市运行的两个方面。城市管理作为城市政府的一项职责,以制度、法规、命令和标准为主要管理手段,实现对城市市政设施和市容、卫生、秩序等城市公共空间的管理。它通过约束性的规则和职责权限基础上的管理系统,保证城市管理目标的实现和城市运行的有序化。同样,公共服务作为政府承担的一种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社会服务,以一定的信息、技术或劳务等服务形式表现出来的一种公共产品,满足城市居民生产、生活需要,为城市全面发展提供了基础和保障。城市运行中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主要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服务和安全、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条件。
城市管理与公共服务是首都城市运行中政府有效管理的互不可缺的两个方面。城市管理的目的在于通过对政府工作人员和城市居民采用约束性的制度和规则,避免城市运行的无序和偏差,维持城市社会的平衡。城市公共服务的目的是通过有效满足城市生产和生活的需要,维持城市的生存和发展。前者的标准是环境秩序,后者的标准是居民满意,两者密不可分。在城市运行中,市民既是城市管理的对象,也是公共产品服务的对象。只有将公共服务落实到城市管理过程中,使城市居民深切地感受到政府的服务职能,城市管理才能真正得到居民的理解和认同,城市管理的制度规则才能得到切实有效地遵守。
在首都城市发展中,城市环境问题、城市管理问题的产生,主要与人的行为有关联。在目前的经济条件下,城市居民的行为状态很大程度上与政府的服务直接相关。比如,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多与人们的资源消费行为有关,市容卫生环境问题,多与人民对公共秩序的遵守和环境维护行为有关,交通拥堵在相当大程度上与人们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和行为相关联,但导致人们这些行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的服务不到位。违章占道经营、小广告等市容环境问题,表面上看是人的行为问题,从深层次看,相当大程度上是由于政府在便民设施建设等公共服务上的缺位所导致。
近年来,北京在城市管理中取得巨大成效,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正是政府不断完善的公共服务减少了许多管理问题。例如,近年来的城中村治理,是以政府巨大的基础设施投入为前提的;生活小区环境整洁美化,同样是以完善环卫服务为前提实现的,等等。政府服务到位,是提升北京城市运行管理水平的前提和保障。
完善公共服务推动城市管理,已成为现代城市发展的趋势。近年来,许多城市在城市运行管理中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强化公共服务意识,通过增加公共服务投入来促进城市管理。山东省烟台市在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实行社会服务承诺制,为市民提供标准化的市政服务,市政工作得到了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四川省成都市在城市管理中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注重提高政府服务质量,提高了市民对城市管理的满意度;浙江省探索公共服务的监管制度,促使各项市政服务真正得到落实,保证了市政管理工作目标的实现;南京市和广州市出台对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的规范,强化了市政管理机构公务人员的服务意识与责任意识,使市政公用事业各项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这些做法,提升了城市管理的层次和水平,反映了现代城市管理的新趋势。
二 “十二五”时期北京市城市管理发展面临的公共服务压力
“十二五”时期北京城市发展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广大市民日益增长的城市福利要求与城市提供的公共服务产品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联合国人类住区中心2001年2月在内罗毕发表了一个关于《城市管理》的宣言,讲到:“城市管理与市民的福利紧密相连。完善的城市管理必须使男男女女都能获取到城市公民的惠益。基于城市公民资格原则之上的、完善的城市管理确保任何人,不论男女老幼,都不能被剥夺取得城市生活必要条件的机会,包括住房,使用权保障,安全的水,卫生、清洁的环境,保健,教育,营养,就业,公共安全和流动性。通过完善的城市管理,使市民得到用武之地,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努力改善其社会和经济状况。”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北京城市管理的社会福利化趋势不断增强,也就是说,城市管理的成果越来越成为市民的一项社会公共福利。具体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