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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与防治

    作者:吴顺奇 司明灯 出版时间:2006年01月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问题已成为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稳定因素,因此分析研究未成年犯罪的原因及对策是摆在全社会面前的迫切任务。2004年年初,党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河南省委、省政府也随后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这两个《意见》的出台,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无疑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 河南省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

    1.未成年人犯罪数量逐年上升的同时,在犯罪总人数中仍然占相当大的比重,犯罪低龄化日趋明显

    据统计,2001年全省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为2163人,占当年犯罪总人数(41532)的5.2%;2002年2465人,占6.2%;2003年2832人,占6.5%。2004年前三季度为1992人,占8.0%;2005年前三季度为2463人,占9.1%。和2001年相比,2002年未成年罪犯在当年犯罪总人数中所占的比例上升了1个百分点。2003年持续上升,2004年前三季度则比2003年上升了1个多百分点。2005年前三季度比2004年前三季度上升了1个多百分点。就已满14岁、未满16岁的未成年罪犯而言,2001年355人,占当年未成年罪犯的比例为16.4%;2002年506人,占当年未成年罪犯的比例为20.5%;2003年673人,占当年未成年罪犯的比例为23.8%;2004年前三年季度410人,占当年未成年罪犯的比例为20.6%;2005年前三季度500人,占当年未成年罪犯的比例为20.3%。可见,这一年龄段的罪犯无论是人数,还是占未成年罪犯总数的比例一直在不断地增长。这表明河南省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在逐年上升,而且14~16岁的人犯罪数量每年的增长速度惊人。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的趋势,极大地影响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这也必将影响到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影响到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形势非常严峻。

    表1 2001以来河南省各年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简表

    2.从犯罪类型上看,侵财型犯罪和暴力犯罪相当突出,性犯罪也占一定的比重

    历年来,侵财型犯罪数量都非常大,每年都占整个犯罪的2/3以上。目前,未成年人的犯罪类型多以暴力型和财产型以及性犯罪为主。据统计,暴力型犯罪的主要特点是:自我控制能力差,性格粗暴,重“感情”讲义气,犯罪时往往先“动手”后“动脑”,90%以上是团伙作案。未成年人财产型犯罪,主要以侵犯财产为目的,选择的目标是双职工家庭,入室后一般以好拿好带的小物品为主,大多数没有固定目标,所得赃物不往家带,全部挥霍。2005年前三年季度也不例外。其中,犯抢劫罪的有1129人,在所有犯罪中居第一位,且人数占所有未成年人犯罪的近一半;盗窃罪次之,有612人,居第二位;诈骗罪少,仅有7人。暴力犯罪也相当多:犯故意伤害罪的有274人,在犯罪中居第三位;犯故意杀人罪的40人;绑架罪的10人。性方面的犯罪也不少,犯强奸罪的有164人(含奸淫幼女罪),犯猥亵罪的有8人(含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和猥亵儿童罪)。

    3.从罪犯身份上看,农民和无业人员在未成年人犯罪中占据很大比重

    据统计,近四年来河南省每年的未成年人犯罪中农民均占一半以上,无业人员和学生分别占20%左右。学生中辍学的占1/3(参见表2)。

    表2 2002年以来河南省未成年犯身份情况表

    4.从文化程度上看,未成年犯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多集中于初中、小学文化

    今年前三季度,小学文化程度的有590人,初中文化程度的有1694人,文盲和高中以上学历次之。文盲26人,高中147人,大专以上6人。总体来看,文化程度越高,犯罪率越低。从近四年的情况看,文盲、小学和高中文化程度的未成年人犯罪率呈下降趋势,初中则相反。

    表3 2002年以来河南省未成年犯文化程度情况表

    5.实施犯罪的手段日趋残忍,重大恶性案件时有发生,呈成人化、智能化发展趋势

    据统计,2002年判决的未成年罪犯中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占当年未成年犯的4.4%;2003年占4.4%,2004年前三季度占4.0%,2005年前三季度占4.4%。在调研中,我们还发现,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手段近年来发生了一些变化,暴力程度加大,手段残忍,日益成人化。如周口纱厂“十二少”案。以同为某少年武术队队员的闵某某等十二名未成年人结为兄弟的基础上,17名少年犯在短短六个月的时间里,抢劫杀人、强奸轮奸、强收保护费等作案共26起。杀人时,他们在乱石砸死被害人后,还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