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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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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广州市劳动收入比重偏低的原因和对策研究

    作者:国家统计局广州调查队课题组 出版时间:2013年06月
    摘要:本文以广州市的数据为基础,比较分析广州劳动收入比重的历史数据、劳动收入比重与GDP其他三大收入比重数据、各产业和各行业劳动收入数据以及其他主要国家和城市的劳动收入数据。在此基础上,本文从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等方面提出提高劳动者收入比重的政策建议。
    Abstract:The paper is based on the data from Guangzhou, and it implements a comparative analysis among the historical data of labor income as a proportion, current percentage of labor income and GDP, labor income of all industries and the labor income for other major countries and cities as well. On the basis of this, the paper proposes strategies for increasing labor income from the aspects of industrial structure adjustment, economic development model transformation and labor qualification improvement.
    劳动收入是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主要来源,劳动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以下简称GDP)比重的高低,不仅直接关系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情况,而且从经济层面讲,也是居民需求增加、产业结构调整乃至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本文利用广州市1994~2011年的相关统计资料对劳动收入占GDP比重的变化情况进行了初步的分析,在此基础上研究了劳动收入占GDP比重偏低成因及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并就如何提高劳动收入占GDP的比重提出了对策建议,供领导及有关部门参考。

    一 广州市劳动收入占GDP的比重总体上呈现上升的趋势

    统计数据显示,1994~2011年广州市劳动收入占GDP的比重总体上呈现上升的趋势,由1994年的41.8%上升至2011年的44.4%,17年间提高了2.6个百分点。

    1994~2011年广州市劳动收入占GDP比重的变化情况见图1。

    图1 广州1994~2011年劳动收入占GDP比重

    从劳动收入占GDP比重动态变动趋势及结构的角度分析,呈现出如下几个特点。

    (一)具有明显的阶段性

    从图1我们可以看出,广州市1994年以来,劳动收入占GDP比重的变化情况可以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1994~2001年,劳动收入占GDP的比重从1994年的41.8%波动上升至2001年的46.2%,上升了4.4个百分点,年均上升0.6个百分点。

    第二个阶段:2002~2007年,劳动收入占GDP的比重从2002年的44.6%波动下降至2007年的34.4%,下降了10.2个百分点,年均下降2.0个百分点。

    第三个阶段:2008~2011年,劳动收入占GDP的比重从2008年的40.5%波动上升至2011年的44.4%,上升了3.9个百分点,年均上升1.3个百分点。

    (二)波动的幅度较大

    1994~2011年,劳动收入占GDP的比重最高值出现在2001年,比重为46.2%,最低值出现在2007年,比重为34.4%,两者相差11.8个百分点,方差[1]为11.7。从GDP其他构成项目角度看,1994~2011年,营业盈余占GDP比重,最高值出现在2007年,比重为36.7%,最低值出现在2002年,比重为26.8%,两者相差9.9个百分点,方差为9.4;生产税净额占GDP比重,最高值出现在2008年,比重为18.5%,最低值出现在2003年,比重为13.0%,两者相差5.5个百分点,方差为3.7;固定资产折旧占GDP比重,最高值出现在2002年,比重为15.4%,最低值出现在2010年,比重为10.7%,两者相差4.7个百分点,方差为2.2(见图2)。

    图2 1994~2011年广州地区生产总值各项目构成变动走势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GDP各构成项目比重的变动幅度由大到小依次为劳动者报酬、营业盈余、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的波动幅度明显大于其他三个构成项目。这说明在GDP初次分配的过程中,劳动者报酬刚性约束程度比较低,这和目前广州市还没有完全形成劳动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有着重要的连带关系。在随着国民经济发展不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尽快建立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第三产业劳动收入占其增加值比重的变化是波动的主要影响因素

    从三次产业的比较来看,第一产业劳动收入占其增加值的比重远高于第二和第三产业。1994~2011年,第一产业劳动收入占其增加值的年均比重为79.8%,第二产业为37.7%,第三产业为41.3%。

    三次产业劳动收入占其增加值的动态变动趋势见图3。

    图3 广州三大产业劳动收入占GDP比重对比

    从图3我们可以直观地看出,1994~2011年,劳动收入占其增加值的比重变动幅度最大的是第一产业,最高值出现在2006年,比重为97.2%,最低值出现在2003年,比重为68.9%,两者相差28.3个百分点,方差为140.3;其次为第三产业,最高值出现在2001年,比重为51.9%,最低值出现在2007年,比重为32.5%,两者相差19.4个百分点,方差为35.1;第二产业较为平稳,最高值出现在2011年,比重为46.9%,最低值出现在2004年,比重为32.9%,两者相差14.0个百分点,方差为14.2。由于广州市具有典型的城市经济特征,第一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比较低,所以,第三产业劳动收入占其增加值比重的波动是影响劳动收入占GDP比重变化的主要因素。如果我们将1994~2011年第三产业劳动收入占其增加值比重划分为三个时期,与劳动收入占GDP比重变动的三个时期划分是基本一致的。

    (四)第三产业内部劳动收入占其增加值的比重结构性差异明显

    从表1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出,在第三产业中,排在前6位的行业按比重的高低依次为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以上6个行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超过70%,但其劳动者报酬占第三产业劳动者报酬的比重仅为53.4%,从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