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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

    作者:吴志刚 芦艳荣 出版时间:2005年07月
    摘要:本章主要介绍了标准化在电子政务建设中的作用,我国电子政务标准化的管理机制,我国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已逐步形成等内容。

    一 标准化在电子政务建设中的作用

    当今,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迅猛发展,推动着人类社会的进步,也改变着我们的日常生活。一个国家信息化建设程度直接影响着该国在新经济中的地位和未来的发展,同时也是衡量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之一。电子政务建设已成为我国信息化工作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通过政府信息化即电子政务带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全面发展。

    电子政务是加强政府管理,实现政务公开、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科学决策、改进和完善服务职能的重要手段,是推进政府部门办公自动化、信息电子化、服务网络化以及促进政府机关间及政府与社会各界之间相互沟通的有效途径。电子政务是一项横跨各部委办局、纵深至地方基层单位的庞大的系统工程。在这样一个系统工程建设中,通过统一技术要求、业务要求和管理要求等标准化手段,可以使整个工程及相关环节的建设在全国范围内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避免盲目和重复,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从而规范和促进电子政务的有序、高效、快速和健康的发展。电子政务的建设应在“统筹规划、统一标准”方针的指导下,通过标准化的协调和优化功能,以保证电子政务建设少走弯路,提高效率,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统一标准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基础。标准化是电子政务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它将各个业务环节有机地连接起来,并为彼此间的协同工作提供技术准则。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必须服务于电子政务的总体目标,并最大程度地满足工程需求。“统一标准,保障安全”是我国电子政务建设重要的工作原则之一。

    二 我国电子政务标准化的管理机制

    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必须遵循国家现有的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在现行管理模式基础上,结合电子政务建设的具体实际,充分调动并发挥各有关主管部门和应用部门、地方以及企业的积极性和作用,依靠技术专家的力量,组织、协调各有关方面,共同做好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为有效支撑我国电子政务工程和建设,加快电子政务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加强了统一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并于2001年12月批准成立了“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总体组”(以下简称总体组),这标志着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正式全面启动。

    总体组是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共同领导的技术专家组织,负责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的总体协调,以及电子政务所涉及的重要标准研究、制定专项的组织和推进工作,其组织结构如图1所示。

    图1 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组织结构

    总体组下设秘书处和项目工作小组。秘书处是总体组的办事机构,负责总体组日常事务以及“电子政务标准化网站”(www.egs.org.cn)的日常维护工作。项目工作小组是临时组建的项目研究专家小组,设召集人1名,成员若干名,负责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项目工作小组的召集人一般由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的人员担任。

    在国务院信息办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总体组积极协调、稳步推进电子政务所涉及的重要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参与解决在网络建设和应用过程中产生的互连互通和其他与标准有关的问题。为确保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的有效实施,总体组在大量调研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共同研究确定了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为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指明了方向。

    电子政务标准化旨在有目的、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起联系紧密、相互协调、层次分明、构成合理、相互支持、满足需求的标准体系并贯彻实施,以支持电子政务的顶层设计和工程建设。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导思想是:面向电子政务的建设,本着“统筹规划、面向应用、突出重点、分工协作”的方针,依托现有资源和信息化工作的基础,坚持自主制定与采用国际标准相结合,加强与示范应用的有机结合,适时推出与电子政务相适应的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力度,为电子政务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保障和服务。

    电子政务标准化涉及电子政务全过程的标准,它包括“电子”与“政务”两部分的标准。“电子”是基础,它涉及信息技术方面的标准;“政务”是核心,主要包括电子政务活动有关标准,包括业务信息、业务流程等政务方面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