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6年05月 |
一 政府信息公开的实践
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多种多样,包括报纸、杂志、书籍、电视、电影、告示以及互联网等多种途径。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2003年初,广州市政府率先实施《广州市政务信息公开条例》,并以此为契机大力推进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在全国形成了良好的开端。
(一)政务信息公开的进展
伴随电子政务的建设,政务信息公开取得一定进展。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正式颁布。2005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以下简称《意见》)。这些全国性法规的实施,为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各地方和各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并逐步完善已有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相关信息公开目录或指南。许多尚未制定相关信息公开制度的地方和部门加紧了制度制定的步伐,取得了积极进展。
1.中央部委级机构的政务信息公开实践
(1)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步伐不断加快
许多国家部委进行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尝试,如2003年底,商务部公布了《商务部政务公开暂行办法》;2004年2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政务信息考核办法》;2004年5月,国土资源部推出《关于切实加强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行政为民的通知》等。
2005年,在两办《意见》下发后,为贯彻落实有关精神,许多部委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上进展迅速。建设部2005年8月31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行建设系统政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就进一步推行建设系统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提出: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明确推行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合理界定政务公开范围、积极推进办事公开、探索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完善监督保障机制、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七个方面的意见。2005年9月,信息产业部也印发了《信息产业部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05年12月,文化部也印发了《文化部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文办发〔2005〕38号)。这些部委及地方的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有力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2)政务信息公开的实践进展
在相关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规章制度的推动下,中央部委的政务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特别是中国政府网(www.gov.cn)的开通,促进了各级政府的信息公开。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许多部委在信息公开领域取得较大实效。如全国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取得明显成效,网上信息服务规模和质量不断提高。通过网站向社会宣传法律法规,公开规划计划、办事指南、收费标准、审批事项及结果、征地补偿标准和基准地价等公众关心的行政事务信息,设立网上办事窗口和交易平台,公布电子举报信箱、热线电话等,提供便民服务,接受社会监督,并不断扩大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范围。国土资源网上政务信息公开与信息服务受到社会广泛认可,网站点击率大幅上升。国土资源部网站被评为中国优秀政府门户网站,并在公众对部委网站的网上投票评比中名列第二。河北、上海、海南、贵州、青岛、厦门、深圳、武汉等不少地方国土资源部门的对外网站在地方政府网站建设中名列前茅,并在当地受到社会公众的普遍关注和好评。
教育部建设了中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积极为高等学校学生就业服务,已成为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领域最大的网站服务平台。
农业部建立了近40个覆盖农业生产、农产品市场和农业资源等重要内容的信息采集系统,并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系统,提高了公益性信息资源对外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2.省市级地方政府的政务信息公开实践
(1)省市级地方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规章制度的建设步伐不断加快
2004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的大背景下,湖北、吉林、江苏、上海、深圳、杭州等省市先后颁布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的法规、条例、办法等,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制度保障。
《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已经2005年3月18日省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通过,并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2005年12月10日,经省政府2005年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陕西省发布了《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该规定已于2006年1月10日起正式施行;江西省委2005年12月也下发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