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06年08月 |
一 开展中国(8城市)女性消费状况调查是一次首创
消费是社会经济生活的一个重要领域。扩大中国城乡居民的消费需求,培育消费热点,加速消费结构的升级,是中国经济增长的拉动力。它对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于实现以人为本、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研究消费,首先要了解消费者的消费需求、消费水平、消费结构和消费方式等内容。但是,研究消费绝对不可忽视女性消费群体的作用和特殊需求。这是因为:
第一,女性占中国人口的一半,这个庞大的消费群体因其性别特点,决定了她们的消费需求、消费理念、消费心理和消费行为等,都具有明显的共性,与男性有着显著的差异。
第二,中国把男女平等作为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国家宪法和法律保障性别平等,改革和对外开放又为女性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女性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家庭等领域基本实现了与男性的平等。特别是女性经济地位的提高,使其在消费领域的自主权和影响力越来越大。
第三,女性在管理家庭事务、照料子女、赡养老人等方面有着特殊的贡献。女性在实现家庭消费上也起着重要作用。
城市职业女性文化程度和个人收入的平均水平高于农村女性,属于消费能力较强的人群,渐渐成为生活消费品的消费主力军。她们的消费行为和偏好,对于家庭和农村女性的消费,有着很大的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因此,华坤女性消费指导中心在确定调查和研究女性消费状况时,首先把目标定位在城市女性,因此,就有了“2005年中国(8城市)女性消费状况调查”。
调查覆盖了北京、上海、广州、长沙、成都、南宁、西安和哈尔滨等8个城市的千名女性。从城市规模来分,涵盖了大、中型城市;从地域来看,包括了南方、北方以及东部、中部和西部。在年龄、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收入水平和职业分布等方面取样较为均匀,可以说该调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8城市)女性的消费状况。
二 中国(8城市)女性消费的特点
(一)女性地位提高,拥有较大的消费自主权
城市女性由于其地位的提高,特别是经济地位、家庭地位的提高,使其在消费领域有着较大的自主权。在这次调查中女性的消费自主权,从三个方面的数据体现出来:
1.家庭消费,女性“说了算”
本次调查显示:在被调查者中,有77.3%的女性决定着家庭的吃、穿和日常用品的选择和购买,是家庭日常消费的决策者和主要购买者。但是,如果仅以此说明女性的消费自主权提高,是不足为证的。甚至有人会质疑,女性不就是管家庭的油盐酱醋嘛,这只能佐证女性的社会和家庭地位低,只能管芝麻琐事,管不了大事。
然而,调查数据进一步显示:在被调查者中,“22.7%的已婚女性在家庭买房、买车、购买贵重物品等大额支出时会‘自己作主’,还有77.3%的已婚女性会和丈夫共同商议再决定,但她们的喜好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家庭重大消费的最终决策。”以上两个数据放在一起,女性在家庭消费中的“说了算”的地位差不多是一锤定音了。
2.个人收入,女性有很大的自主权
在这次被调查的已婚女性中,46.5%的人将个人收入“自由支配”,51.3%的人与丈夫“两人共同支配”夫妻的收入,只有2.2%的人将个人收入交给“丈夫支配”。这里,不论是个人“自由支配”,还是与丈夫“两人共同支配”,反映的是家庭经济管理的不同模式,形式虽有不同,但在不同程度上,都体现出城市女性在家庭经济和消费活动中的自主权是很大的。
3.已购房的家庭,43.55%的女性房产证上有名
这次调查数据显示:32.6%的房产证上写着妻子的名字;38.2%的房产证上写着丈夫的名字;21.9%的房产证上写着夫妻双方的名字。几项相关数据相加,这就意味着接近半数的购房家庭中,房产证上写着妻子的名字,说明城市女性拥有家庭房产的权利。
(二)储蓄意识强,理性消费仍是主导
调查数据显示:8城市被调查女性全年用于购买化妆品、服装服饰、健身、旅游、通讯以及书籍等6个方面的人均总支出没有超过个人收入的三分之一。她们的储蓄意识都比较强,总计90.5%的女性每月都有储蓄;没有节制、挣多少花多少,每个月的收入“全部用来消费”的“月光族”,仅占1.2%。
对于这种重视储蓄的消费方式,目前也有不同看法。调查显示,8城市被调查女性不仅绝大多数每月都储蓄,而且储蓄比例相当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