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6年03月 |
由于经费不足和对教育效益的追求,国家对基础教育实施了集中资源办学的政策。地方政府在实施中采取了一刀切的做法,加剧了边远贫困少数民族山区教育资源的匮乏,导致了教育的不公平。本文对贵州省贫困地区在集中资源办学政策实施以来引发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思考,建议以边远贫困山区儿童的教育权利为中心来调整和执行政策,中央政府应将贫困地区基础教育纳入扶贫议程,因地制宜地推行集中资源办学政策,在边远贫困地区建立分散的教学点,探讨一校多点的教育模式,从而解决公平问题,并提高教育效益——提供优质的适合当地文化的教育。
一 集中资源办学政策出台背景及核心内容
贫困地区教育经费的匮乏在于财政支付制度的不合理,本来应该由政府负责的义务教育,由于“国大财小”而分解给基层政府,基层政府实际上又转移给农户,造成了乡政府拖欠教师工资,农民无力承担子女的教育费用的结果。虽然由乡收乡管改变为乡收县管,教师工资有了保证,但是一费制又限制了基层政府教育经费的来源,贫困地区的财政是“吃饭财政”,为了实现“两基目标”,基层政府均在负债办教育,教育甚至成了基层政府的负担。有资料显示,贫困地区的农民承担的教育费用普遍比发达地区高,贫困成了儿童失学辍学的重要原因,经费成了贫困地区教育的瓶颈。
正是由于经费不足和对教育效益的追求,国家对农村基础教育实施了集中资源办学的政策,集中资源办学政策的出台,背景来自沿海发达地区,中国计划生育在那儿取得了重大进展,大量修建的校舍由于适龄儿童数量减少而造成闲置浪费,发达地区便利的交通条件给合并学校提供了可能。
集中资源办学政策的核心内容包括:集中优势资源办好中心学校,一个完小的服务半径在2~3公里半之内,在周围直径2~3公里半之内不得再修建学校,根据行政区域的适龄儿童数测算调整学校布局,撤掉半数或半数以上的农村区、乡村学校,有条件的地方办好寄宿制学校.
在G省集中资源办学政策的撤并原则是公路沿线的不撤并、靠近公路沿线的行政村完小不撤并、非公路沿线的撤并。
二 集中资源办学政策不切合边远贫困山区的实际情况
这样一个建基于发达地区的政策,是否适合边远少数民族山区的现实情况?2公里之内的半径是否考虑了山区崎岖曲折山路的实际里程及7~8岁的儿童行走的难度?寄宿制学校增加的教育成本谁来承担,贫穷人的孩子是否会被排斥在外?对于经济欠发达的边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来说,师资、校舍、设备、经费的不足已经严重影响了当地小学基础教育的普及,几年前取消民办教师的一刀切的做法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成为边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儿童辍学率上升的主导因素,因此现行的集中资源办学政策并不一定适用于边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可是事实上是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却对集中资源办学政策采取一刀切的做法,这势必对边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教育带来更多的负面影响,使边远、弱势的少数民族群体更加边缘化。
三 边远贫困山区基础教育现状
(一)一个校点的实际服务距离远远大于3公里
在贵州这样的山地省,人们常年生活在“上山入云间,下山到河边,两山能对话,相会要半天”的境地,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大山里的老百姓出门依靠步行,有的村寨距离乡镇所在地需步行3~4小时。在发达地区,2公里的服务半径也许就是实际的2公里,而在山区,一个校点的实际服务距离则远远大于3公里,3~5公里的居多,甚至7~10公里,而且都是崎岖的山路。如L县排告小学服务12个自然村寨。实际距离1公里以内的村子3个、1~3公里的2个、3~5公里的6个、5公里以外的1个。从学生家到学校,远一点的要走两个多小时。
(二)“两基”达标使公路沿线的中心校点不同程度获得资源投入
在“两基”达标的县,凡是通公路的地方都得到验收了。比如国家贫困县L县,2004年“两基”攻坚,贷款6000多万元,进行危房改造和乡村中心学校的建设,九个乡镇的中学有五所办成了寄宿制学校。
但无一例外的是,所有的贫困县都是负债办教育,D县有20万在校生,为了“两基”验收,2002年投入的资金占全年财政收入的2/3,已透支了今后三年的预算。为了“两基”验收合格,D县采取了以下措施和“办法”:
(1)抽调干部支教。按1∶23的师生比“配备”教师,对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