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06年04月 |
2005年,中国证券市场的重大事件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出台了新的《公司法》和《证券法》;二是着力出台了股权分置改革,以出乎意料的顺利进程推进了上市公司股份全流通;三是大大推进了证券产品创新,其中既包括短期公司债券,也包括各种股本权证;四是证券公司发生了大规模的整合重组。这些事件,既推进了证券市场的深刻变革,也为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各种有利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讲,2005年是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承上启下意义的1年。<
中国证券市场经过15年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截至2005年12月底,沪深两个交易所共有A股上市公司1358家,市价总值达到3.2万亿元人民币,相当于2004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24%,流通市值1.01万亿元,境内股票筹资总额超过9000亿元。目前已经形成股票、基金、企业债券、短期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国债、权证、ETF等丰富多样的投资品种;由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QFII、社保基金、保险公司以及其他机构组成的机构投资者队伍已经成为推进证券市场发展的主要力量;初步建立了较完整的证券市场监管体系和技术比较先进、运行比较可靠的证券交易技术系统。
2005年,中国证券市场的重大事件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出台了新的《公司法》和《证券法》;二是着力出台了股权分置改革,以出乎意料的顺利进程推进了上市公司股份全流通;三是大大推进了证券产品创新,其中既包括短期公司债券,也包括各种股本权证;四是证券公司发生了大规模的整合重组。这些事件,既推进了证券市场的深刻变革,也为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各种有利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讲,2005年是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承上启下意义的1年。
一 股权分置改革:2005年股市走势主基调
对2005年的股市走势来说,最大的影响因素莫过于股权分置改革的展开。“股权分置”是用于描述中国上市公司中流通股与非流通股处于分割状态的概念;“股权分置改革”则是用于描述改变股权分置状态、实现上市公司股份全流通的概念。股权分置是中国股市从起步伊始就由体制因素所造成的一种特殊现象。10多年来,随着上市公司的增加,非流通股数量从1992年初的几十亿股快速增加到2005年5月底的4700多亿股,[1]与此同时,由非流通股所引致的各种问题也愈加严重。
第一,从上市公司的运行机制转换来看,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后,虽然产权关系多元化了,但受国有控股的制约,行政机制继续支配着国企上市公司的各种运作,国企上市公司的运行机制并没发生根本的改变。鉴此,一些人将国企上市称为“国有化”进程。由于运行机制没有根本转换,在上市公司由国企机制引致的种种弊端,不仅愈演愈烈而且更加严重,以至于到了“一股独霸”的境地。主要表现有四个方面:一是一些公司利用控股股东权利,控制股东大会、董事会和高管人员,轻视甚至忽视中小股东权益,形成了对上市公司各项重大决策和主要业务活动的“独断专行”状况。二是一些公司将募股资金看作是“无成本资金”,不重视募股意向书中披露的投资项目和预期收益的导向性,随意改变资金用途,造成大量资金损失和效益损失;利用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便利,大量占用募股资金和上市公司中的其他资金,或者通过关联交易转移上市公司的收入和盈利。三是一些公司制造和披露虚假信息和财务报表,进行虚假并购活动,利用募股资金进行股市炒作(甚至操纵本公司股票),使投资者上当损失。四是在有经营利润的条件下,一些公司吝啬于现金分配,同时又时常谋划通过高价再融资继续扩大可支配资金的数量,使中小投资者对股利的期望处于“可见不可得”的境地。
在民营上市公司中,虽然由行政机制引致的运行机制问题相对较弱,但由家族控股引致的各种问题并没有因股权结构变化而明显改变;同时,在“普照之光”之下,上述的四种情形也明显存在。不仅如此,鉴于非流通股不能通过股份交易而收回投资,一些民营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借助于非公平的关联交易、资产置换、项目投资和其他路径转移上市公司收入和收益的情况更加严重。
由此,与上市公司的股市行为直接相关的“圈钱”、“提款机”、“地雷”等形象化说法应运而生。
第二,从股市运行来看,虽然可交易得股份均属流通股范畴,但这些股份的发行、交易和运作都受到非流通股的严重影响,由此,产生四个矛盾现象:一是股市估价体系以上市公司的股权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为基础、以非流通股长期不可流通为前提,由此,形成了这样一种内在逻辑:股市估价实际上仅是流通股的估价,而可流通股的投资收益和股价走势最终又将取决于非流通股股东支配下的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二是在股票发行市场中,非流通股股东关注的是公司发股融资,投资购股者关注的是发行价与上市价之间的差额,公司披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