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7年02月 |
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5年节能目标是,单位GDP能耗要降低20%左右;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06年节能目标是,单位GDP能耗要降低4%左右。而现实是,上半年能耗不降反升,虽然同比只上升0.8%,但这个对比仍凸显了我国节能形势的严峻!
一 2006年采取的节能措施
1.制定了宏观调控政策
为实现节能目标,2006年以来已经有不少新举措出台。虽然出台了多项宏观结构调整的政策,但由于从政策颁布到全面生效存在时间上的滞后,因此,三次产业结构和工业内部结构大幅度调整在2006年年内和2007年期间难以马上见效。但2006年夯实的节能工作基础将使2007年的节能降耗形势好于上年。
2.节能指标分解和责任落实已初步到位
2006年上半年,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积极贯彻中央部署,有关部门编制了《“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逐级分解和落实“十一五”节能目标,不少地区还将节能降耗纳入政府政绩和干部实绩的考核范围,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为了加强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管理,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办、国家统计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在钢铁、有色、煤炭、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纺织、造纸等9个行业组织开展了“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国家发改委还与地方及中央重点企业签订了45份节能目标责任书和千家企业节能降耗责任书,在“十一五”期间共承诺完成1亿吨标准煤左右的节能量。
3.宏观调控政策有利于推动节能工作
国务院2006年发出《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在调整产能过剩行业的同时,鼓励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关于部署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防止高耗能行业重新盲目扩张的通知》、《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的意见》等文件,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针对钢铁、炼油、乙烯、水泥、铝、煤炭、焦化、电石、电力、纺织等10个高耗能行业加紧制定了一系列指导意见、产业政策、准入条件文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明确,措施到位,有助于遏制高耗能产业的发展。
4.节能降耗的政策推动力度明显加大
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抓好重点领域节能、推进节能技术进步、节能监管、节能保障机制、节能管理队伍建设和基础工作6个方面全面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决定》的发布显著提高了全国上下对节能的重视程度,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整了现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调整了高耗能、资源性产品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了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停止部分产品的加工贸易,对部分产品征收出口暂定关税等。上半年安排国债资金5.4亿元作为10大节能工程98个重点节能项目的补助资金,并将资源节约作为国债资金支持的重点。财税政策逐步向节能倾斜。
5.政府积极引导和推动节能工作
例如,建立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并于2006年6月首次公布了2005年分地区的单位GDP能耗情况,同时,又发布了2006年上半年全国单位GDP能耗公报;绝大部分地市级统计局已开始制定本地区的能源平衡表,为建立地市级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奠定了基础。
二 2007年推进节能的工作重点和建议
2007年是节能降耗最关键的一年,已颁布的各项政策的效果将在2007年显现,是节能降耗效果出现转机的一年,也是需要强化手段为后三年节能腾飞而努力的一年,我们认为2007年推进节能降耗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强化节能机制建设
尽快出台实施节能目标责任制的评价考核,着手设计中央和地方税制体系改革方案,从根本上转变盲目追求GDP的意识和做法,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切实把住土地和信贷“两个闸门”,落实市场准入“一个门槛”,有效调整投资方向,保证投资质量;成立高层节能工作协调机构,负责跨部门、跨地区节能降耗具体任务的协调和落实,执行每年对各部门、各地区节能目标责任制和目标完成情况的检查、评价和考核;按照《决定》的要求,尽快成立国家节能中心,统筹安排和实施全社会的节能工作。
2.开展节能专项检查
《决定》对各相关部门和地方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因此,2007年必须要检查各部门、各地区工作的落实情况,特别要加强与节能密切相关的部门节能工作的检查和评价,并将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