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政策出台及发展历程
1.政策出台
2006年1月7日,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高强提出,各地市都应选择部分公立综合医院,作为转换运行机制的试点,建立平价医院或平价病房,主要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低保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及老人、儿童服务。
随后,在1月10日卫生部召开的首场定时定点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再次高调推出平价医院,并且证实平价医院的出台借鉴了地方经验,特别是新疆的经验。
但是,“平价医院”问世以后,首先经历了一场“正名”风波。由于对“平价医院”政策的内涵、实施的范围和方法、相关的配套措施或者保障机制的不了解甚至误解,导致社会对该政策的片面理解,造成一些地方的实践偏差。
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卫生政策研究室主任石光指出,所谓“平价”是指“政府制定的价格”,即由物价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制定的医院必须执行的“计划价格”。医院按高于这个价格标准进行收费就是乱收费,是违法的。与平价相对应的是“指导价格”,即是“议价”。从这个意义上说,现行公立医院都是平价医院。
在4月10日的新闻会上,卫生部用“惠民济困医院”的表达方式取代了“平价医院”的提法,并总结了由卫生部倡导的这种医院的6大特点:第一,必须是政府举办的医院,而且对医院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第二,是面向普通人群的,对一些特殊困难的群体,应该实施费用减免的政策;第三,主要采取适宜的医疗技术,比如说采购同质低价药品,医院在药品销售过程中原则上不作销售的加成;第四,都是一些综合性的医院,以治疗常见病、慢性病为主;第五,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政府定价;第六,要保证医疗的质量和医疗的安全。
同时,毛群安表示:“卫生部正在对各地开展惠民济困医院的工作调查研究,将适时出台指导性意见,以规范建立和开展惠民济困医院的工作。”
倡导惠民医院的时候,正是各级政府对卫生事业空前重视,财政投入也逐步加大的时候。卫生部关于惠民医院的倡议,很快得到了地方政府的推崇,各地方相继推出了不同形式的惠民医院或者惠民病房。
2006年12月19日,由北京市海淀区发改委、公共服务委员会、市卫生局共同举办的首届全国惠民医院可持续发展高级论坛在北京召开。一些在国内实践较早,做法比较成熟的知名惠民医院参加论坛并做了发言,这些医院包括:上地医院、山东省济南市卫生局、南京红十字医院、山东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等。在这次会议上,还成立了惠民医院联系会。
据统计,2006年,全国开展和实施惠民政策的医院数2479家,比2005年增加1457家;各级各类医院设立扶贫(济困)病床6.8万张,比2005年增加4.3万张。
2.发展历程
(1)第一阶段:地方特色。惠民医院是在“扶贫病房”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20世纪90年代末期,一些地方医疗机构,比如哈尔滨、青岛等地,推出了针对贫困群体的“扶贫病房”或者“慈善门诊”。这种做法主要是为解决最困难人群的就医问题,体现医院的公益性。
自2002年南京市成立了全国第一家惠民医院之后,杭州市惠民医院、乌鲁木齐市第一济困医院、武昌区惠民医院、邯郸市第一医院、本溪市慈善医院等陆续建立。这些医院,是惠民医院第一发展阶段的主要代表。
南京:在南京市2002年的“两会”上,人大代表有一个提案,倡导建立一家针对贫困人群的医疗机构。这一提案最终被市政府采纳,并列为2002年全市十件大事之一。最后,市政府决定把南京市红十字医院建成惠民医院。当初南京市在选中红十字医院挂牌时,考虑了这样的因素:一是作为一家二级医院,医疗资源利用率相对较低,积极性高;二是比起更小规模的医院,这家医院医疗技术力量相对较强,能保证“惠民”基本医疗问题,同时交通便利。
除此之外,红十字医院沿承下来的救助传统也是成为惠民医院的关键。医院成立于1946年,前身是国民政府国民诊疗所,曾经是南京市第二大医院,免费向市民提供医疗服务。1997年,医院开展了针对特困职工的“绿卡”工程;1998年,又开展了针对困难伤残退伍军人的“红卡”工程,这两个项目在全国开了先河。
2002年8月21日,时任江苏省委副书记、南京市委书记的李源潮和市长罗志军亲自为医院揭牌,并对惠民医院提出要求:真心惠民,真正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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