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年12月 |
中医药是我国的国粹,是21世纪备受关注的研究领域之一,也是被公认的产生中国知识产权的优势领域。为此,做好该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对推动我国中药科技进步、提高我国中药的国际地位,均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经过20多年的努力,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基本形成,并逐渐完善。在专利申请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或许人们对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尚缺乏正确的认识和了解,或许发生在管理层面的不足,特别是中药专利申请方面,所反映或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如职务发明少、创新发明少和申请国际专利少等,应该引起人们的思考。对此,笔者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以下认识和建议以供参考。
一 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科技创新不够
自1980年我国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以来,随着人们对知识产权的认识逐渐重视,在申请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显示出较好的态势。从中药领域来看,申请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也反映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创新不够、职务发明所占比例较小以及申请国际专利少等方面。总之,高水平的中药专利较少。
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笔者认为归因于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忽视知识产权。许多单位和企业根本不重视专利,没有把技术创新纳入单位战略发展计划重要一环去考虑。即使是有一些发明专利申请,也是被动地作为装饰或指标以侥幸心理勉强提出专利申请,实际上对专利是否实施并不在意。以这样的一种心态对待发明创造,专利的质量实在令人担忧。
其二,抢注知识产权。由于个体行为或受非职务发明条件的限制,担心别人抢先申请登记,往往将还在构思阶段的发明和不具备实施条件的发明,或者具备实施条件却无资金支持而继续研发的发明申请专利。
其三,仿造知识产权。抄袭他人技术(如一个配方的加减或药名左右置换)模仿出来的专利。
其四,名誉知识产权。为当发明人出名或以商业炒作为目的而申请的专利,将一些现有技术的简单组合或一些简单无实施意义的想法申请专利,对现有技术创新根本没有任何贡献。
据笔者对近六年国家专利局受理的有关中药发明专利统计情况分析,国内专利申请件数年平均增长约为25%,国际上在我国申请的植物药专利年平均增长约为40%;目前在我国申请的中药国际专利约占3%。从这一组数字可以看出,国内中药专利申请的态势不断上升,而国际专利抢占中国专利市场的势头更加凶猛。虽然目前国际专利在我国的申请从数字上不占优势,但其平均技术含量以及对我国中药市场将产生的冲击影响不可低估。为此,就中药申请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在呼吁社会重视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更应注重中药专利的科技含量。
(二)专利申请文件有待规范
由于工作关系,笔者接触到一些专利文献,阅读起来有时让人啼笑皆非,更不要谈专利的技术内容。首先,中药名、疾病名等用法非常不规范,时常发现错字、别字和笔误字,如“老鹳草”写成“老鹤草、老观草”,“狼毒”写成“狠毒”,“枳实”写成“积实”,“菟丝子”写成“兔丝子、土丝子”,“白癜风”写成“白点风”等。这样的专利文献首先就丧失了它本身作为法律文件的严肃性,再好的发明也没有信任感。再者,不规范的中药名也容易导致法律纠纷而得不到真正的保护。中药名各地叫法不统一,一药多名或同名不同药的情况十分普遍。另外,同名下的同属植物,同样涵盖多种植物,甚至高达几十种。因此建议有关管理部门规范使用中药名(建议用中药学名,并附加拉丁名),这样才能避免类似问题继续发生。
二 加强保护的重要意义
一项发明创造的诞生,不但蕴涵着发明者的聪明才智,更凝聚着发明者的辛勤劳动,同时还伴随着发明者为研发而付出巨额投资的经济风险。把一项高科技含量的发明创造付诸实施,可为社会创造巨大的财富。所以说,知识产权的所有者,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巨大财富的拥有者。
然而,发明者有时申请了专利,却得不到有效保护。外观设计一项还比较容易识别假冒专利产品,而技术发明专利,特别是工艺(包括中药配方)却容易被盗用,且鉴别起来非常困难。所以,许多真正意义上具有价值的发明,可能因为工艺简单(如新的配方或新疗效发现),使发明者不敢申请专利。
几年前笔者认识的两位朋友,他们在降低高血压和降低高血糖方面的研究很有造诣,用他们的配方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