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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中国城市地价状况分析

    作者:邹晓云 田彦军 出版时间:2007年04月
    摘要:

    2006年是我国“十一五”建设的开局之年,也是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进一步深化的一年。“十五”期间,房地产业在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增长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房地产业在快速发展的过程当中也逐步积累了不少问题,如房地产投资过热、投机现象明显、供应结构失衡、房价上涨过快、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低、住宅产业科技水平不高等。针对这些问题,2006年,中央及各个部委为了房地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和繁荣,陆续出台了十几项针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主要包括:2006年4月28日,央行全面上调各档次贷款利率0。27个百分点,此次加息主要是为了抑制投资需求,进一步稳定房地产价格;2006年5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国办发[2006]37号),在套型面积、小户型所占比率、新房首付款等方面做出了量化规定;2006年7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50号),全国各省区及计划单列市的土地审批利用将纳入严格监管之下;2006年9月5日,国务院发出《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指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采取更严格的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土地调控”,通知对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调整用地税费、建立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一公布制度、强化土地监督等土地调控的重要问题做出了原则性规范,发出了我国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的强烈信号;2006年年底,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国土资发[2006]307号),明确规定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杜绝各地存在的工业用地零地价或负地价现象。这些政策归纳起来主要作用在三个方面:一是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二是实行最严格的土地政策;三是实行更严格的财税政策。这些政策的调控目标主要是:防止投资过热,防范金融风险;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满足老百姓的住房要求,调整土地和房地产市场中各方的利益分配。这些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对土地市场产生了较大影响。

    2006年是我国“十一五”建设的开局之年,也是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进一步深化的一年。“十五”期间,房地产业在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增长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房地产业在快速发展的过程当中也逐步积累了不少问题,如房地产投资过热、投机现象明显、供应结构失衡、房价上涨过快、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低、住宅产业科技水平不高等。针对这些问题,2006年,中央及各个部委为了房地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和繁荣,陆续出台了十几项针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主要包括:2006年4月28日,央行全面上调各档次贷款利率0.27个百分点,此次加息主要是为了抑制投资需求,进一步稳定房地产价格;2006年5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国办发[2006]37号),在套型面积、小户型所占比率、新房首付款等方面做出了量化规定;2006年7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50号),全国各省区及计划单列市的土地审批利用将纳入严格监管之下;2006年9月5日,国务院发出《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指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采取更严格的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土地调控”,通知对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调整用地税费、建立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一公布制度、强化土地监督等土地调控的重要问题做出了原则性规范,发出了我国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的强烈信号;2006年年底,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国土资发[2006]307号),明确规定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杜绝各地存在的工业用地零地价或负地价现象。这些政策归纳起来主要作用在三个方面:一是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二是实行最严格的土地政策;三是实行更严格的财税政策。这些政策的调控目标主要是:防止投资过热,防范金融风险;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满足老百姓的住房要求,调整土地和房地产市场中各方的利益分配。这些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对土地市场产生了较大影响。

    一 城市地价总体情况

    根据中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系统对全国重点地区和主要城市监测结果的分析,2006年我国主要城市地价状况如下。

    1.总体情况

    2006年全国主要城市地价总体水平为1544元/平方米,与2005年相比,增长率为5.19%。2005年全国城市地价水平为1468元/平方米,增长率为4.20%;同期相比,2006年地价增幅上升0.99个百分点,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化不大。2006年度商业、居住、工业地价水平分别为2480元/平方米、1681元/平方米和485元/平方米。地价增长率见图1。

    图1 2005~2006年全国城市总体地价增长率

    2.全国分区状况

    2006年华北区、东北区、东南区、中南区、西南区、西北区平均地价水平分别为1795元/平方米、1319元/平方米、2605元/平方米、1124元/平方米、1496元/平方米和831元/平方米,与2004年相比,增长率分别为6.38%、6.06%、6.07%、4.43%、3.98%和3.85%。

    2006年全国城市地价增长率最高区域为华北区,最低区域为西北区,各区域地价增长率依次为:华北区、东南区、东北区、中南区、西南区、西北区。2006年全国各区域城市地价变化情况见图2。

    图2 2005~2006年全国各区域城市地价增长率

    3.重点地区情况

    2006年度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京津地区平均地价水平分别为3696元/平方米、2276元/平方米和2714元/平方米,与2005年相比,增长率分别为1.85%、13.95%和5.62%(见图3)。

    图3 2005~2006年全国各重点区域城市地价增长率

    4.各有关城市情况

    2006年全国地价最高的城市为绍兴市,最低的城市为海口市,为416元/平方米。地价综合水平排在前面的城市依次是绍兴市,5624元/平方米;厦门市,4352元/平方米;南京市,3754元/平方米;杭州市,3698元/平方米;北京市,3636元/平方米;上海市,3635元/平方米;温州市,3451元/平方米;宁波市,3215元/平方米;广州市,2950元/平方米。

    2006年全国主要城市地价变化幅度差异较大。地价综合排在前面的城市依次是福州市,23.80%;大连市,19.77%;深圳市,15.20%;佛山市,14.51%;顺德市,14.37%;长沙市,13.60%;绍兴市,12.95%;广州市,12.70%;中山市,10.72%;沈阳市,10.72%;郑州市,10.70%。

    二 城市地价变化情况

    2006年我国土地市场宏观调控力度进一步加大,受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