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4月 |
关于贵州省的金融发展及其法治环境这一论题,当然能够从多个视角予以切入和展开论述,可以是纯粹学理的分析性、批评性研究,也可以是概括性、叙述性的经验总结式考察。对前者,譬如说,基于当前流行的法经济学中的法律与金融理论,[1]就贵州地区金融发展中地方政府的职责与限度问题进行种种讨论。[2]本文关注的是后者,因为主要考虑到本书服务社会公众的实践取向。
以下将对一段时期以来贵州省金融发展及其法治环境的建设进程进行整理归纳,其中将简要勾勒金融发展与法治环境建构间的关联。下述主要内容包括四方面:①贵州金融发展的历史概况;②贵州金融的当前形势与任务,包括基于法治的视角所揭示的问题;③贵州金融法治环境建设的近年历程;④贵州金融发展及其法治环境建设的前瞻,主要涉及若干对策与建议。
一 贵州金融发展的历史概况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也即社会再生产的核心、国民经济综合反映的核心,以及宏观经济调控的核心手段。[3]现代社会里,金融活动已成为连接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各个环节的中枢纽带,作为商品社会信用交易的主要形式,金融是货币资金再分配的基本渠道。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当今,金融愈益成为推动和促进各个产业,甚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关键性要素。
(一)1950年前后贵州的金融业状况
鉴于20世纪上半叶中国战乱频仍的历史状况,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总体经济形势相当窘困,财政、金融等各项核心经济指标(按当时基准价格计算)有如下数据:1950年国家财政收入62.17亿元,1952年全国金融机构年末存款余额为93.3亿元,贷款余额为108.0亿元。[4]而贵州省诸项指标的当期年度数据则分别是0.28亿元,0.59亿元和0.18亿元。[5]这里可以简单对照一下:2011年贵州省全年财政总收入1330.08亿元;全省金融机构年末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8742.79亿元,各项贷款余额6841.92亿元(按现价计算)。
当时,贵州地区金融领域更为全面一些的状况则包括:1950年,金融机构年末存款余额0.16亿元,贷款余额0.01亿元;金融机构数61个,其中中国人民银行(含其分支机构)为55家,交通银行1家,信托公司1家,私营金融机构3家,从业人员总数1130人(含中国人民银行1082人);另外,保险机构计20个,从业员工14人,保费收入0.01亿元。[6]
(二)1980年以来贵州金融领域的发展
1950年至1980年代初,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内的金融体系事实上仅由一家“大一统”的银行所构成,[7]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的中央银行,同时也执行商业银行的必要职责。它集中管理和分配资金,集现金中心、结算中心、信贷中心等于一身。甚而,在其时的金融理论研究中,人们所关注的是社会主义条件下货币的必要性等这样的问题;而在讨论社会主义经济中的信用与利息问题时,人们又提出诸如商业信用是否需要恢复、国家信用是否有其必要性等论题。[8]据此,国民经济中的金融主题之极度退化情形可见一斑。
1979年伊始,作为改革开放全盘战略的有机组分,金融体制改革启动前行。首先,渐次恢复和组建了几大商业银行。1982年2月,国务院恢复中国农业银行;1983年1月,原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从长期隶属的财政部分离;1983年9月,中国银行得以重建;1984年1月,中国工商银行成立。至此,四大专业银行的恢复和组建工作均告完成。其后,1986年7月,首家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交通银行恢复设立。
在此期间,1982年7月,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单独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以期加强金融管理;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完全剥离商业银行业务。
自那时以来,中国的金融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的进展,银行业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各类金融信贷机构蓬勃发展。迄今,已经形成以中央银行为核心、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全方位的对外开放的金融格局。这里,无须着意强调的是,对于中国此一时段里的30年高速发展及其当前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而言,繁荣兴盛的金融业的支撑和促进力量显然功不可没。
在贵州省方面,与持续景气的全国总体形势同步,改革开放以来,其金融领域也获得了快速发展,金融资产结构由原先单一的银行资产沿着市场化和多元化方向的转化成效显著,为支持全省经济的较快增长发挥了基础性作用。这大略可以从下述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