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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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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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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法治保障研究

    作者:兰元富 吴志华 出版时间:2013年04月
    摘要:贵州省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省份,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造成的损失大,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自然地理环境复杂,自然灾害呈现极端气候事件频次增加、损失加剧、灾害连锁反应、多灾并发等特点,灾害损失、因灾死亡人口远高于全国平均值,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相对薄弱,因灾致贫或因灾返贫现象时有发生。鉴于当代灾害对生态环境安全存在的巨大威胁与破坏性,世界各国普遍通过构建法律体系、强化法治保障机制、规范政府主导下的防灾减灾行为,确保灾害应急管理与防灾减灾行动的有序进行。因此,如何加快贵州省综合减灾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强化综合防灾减灾法治保障机制、全面增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是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离不开法治保障机制,只有强化法治保障机制,规范政府主导下的防灾减灾行为,才能确保灾害应急管理与防灾减灾行动的有序进行。自改革开放以来,贵州省在防灾减灾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制定并实施了一批防灾减灾地方性法规,为贵州省防灾减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 贵州省自然灾害的主要特点

    贵州省是一个多灾欠发达的省份,在人民群众中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一山有四季,五里不同土,十里不同天,无灾不成年”之说,是全国受灾最重的省份之一。从自然地理看,贵州地处云贵高原东部,属亚热带季风气候,主体是一个隆起在四川盆地和广西丘陵之间的岩溶山原。在贵州境内,北部有大娄山,苗岭横亘的中南部有雷公山,东北境有武陵山,西部有乌蒙山;主要河流有乌江、赤水河、清水江,都柳江、红水河。由于特殊的自然环境、沟壑纵横、山高坡陡,贵州是全国唯一没有平原的一个省份。从一定的意义上说,自然地理环境决定了贵州的灾情,而灾情又是贵州省情的基本特征。受上述地形地貌和季风气候影响,贵州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这在气象灾害和地质灾害方面尤为明显。常见的气象灾害有旱灾、水灾、风雹灾、凌冻、霜冻、倒春寒、秋风低温、绵雨等。尤其是旱灾对农业的影响极大,往往造成大范围、大幅度的歉收减产,有春旱和夏旱两种,春旱出现在3~5月,夏旱出现在6~8月,贵州历史上的灾荒多由旱灾引起。贵州的水灾主要是由暴雨造成的常以山洪暴发、河水猛涨、低洼地积水成涝等形式表现出来。凌冻又称雨淞、冻雨,俗称桐油凌,是贵州严冬季节的主要气象灾害之一,以海拔较高的山区最为常见。霜冻、倒春寒、初夏冷涝、秋风低温和秋季绵雨时,往往出现突然降温,妨碍农作物正常生长。贵州的地质灾害主要有滑坡、泥石流、塌陷、崩塌、地震等。滑坡较为常见,主要发生于强烈风化的岩浆岩、碎屑岩分布区,常在久雨、大雨、暴雨之后出现。崩塌多发生在坚硬岩石分布区,以河谷、沟谷、悬岩绝壁地带及地下河出入口处最为常见。塌陷常出现在岩溶发育地区和断裂地带。贵州虽然有地震发生,但频率不高、震级不大。

    从灾害最初成因看,由于独特的地理气候环境,贵州省自然灾害的显著特点是:①种类多。从大类上分,既有气象灾害,也有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从小类上分,可分为冰雹、洪涝、干旱、雪灾、大风、大雾、雷电、滑坡、泥石流、坍塌、地裂、病虫害、草害等。②普遍性。从时间和空间分布上看,每年都有灾,无处不有灾,而旱灾、洪涝、地质灾害最为频繁。在时间上具有普遍性,在地区分布上具有广泛性。③区域性。从总体上看,贵州省洪涝灾害主要发生在乌江、赤水河、清水江,都柳江、红水河低洼河谷两岸;东部的铜仁至黔东南、黔南、黔西南一般为多雨,西北的毕节多旱少雨较为常见。冰雹灾害通常由东部的沿河、德江、务川、道真向遵义、桐梓至开阳、清镇、惠水、长顺、平坝、织金、大方、六枝、册亨、望谟、安龙等县市区延伸。有人总结,洪涝、冰雹一条线,旱灾一大片。与此同时,贵州的自然环境决定多数地区不怕涝,只怕旱。④群发性。一方面,不同的灾害常交替出现,如大风、冰雹,洪与涝一般同时出现;另一方面,这又诱发病虫害以及疾病、流行病等。⑤频率高。从近几年贵州省自然灾害情况看,各种灾害平均每两周发生一次。⑥灾害程度深。据2009年度、2010年度和2011年度《贵州环境状况公报》公布:2009年贵州省先后遭受了风雹、洪涝、干旱、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全省共有1687万人受灾,比上年减少42.6%。其中,因灾死亡68人,伤病1834人;农作物受灾面积89.16万公顷,比上年减少48.1%,其中,绝收12.85万公顷;因灾倒塌房屋1.03万间,损坏12.74万间,转移安置灾民22.1万人。全省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5.6亿元,比上年减少90.5%,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28.7亿元。2010年,贵州省先后遭受了干旱、风雹、暴雨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全省共有2633.4万人次受灾,比上年增长56%,其中,因灾死亡196人,伤病622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95.6万公顷,比上年增长119%,其中绝收面积55.7万公顷;因灾倒塌房屋2.6万间,损坏房屋10.82万间,紧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