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皮书数据库!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更多>> 课题组动态
更多>> 皮书作者
王伟光
  男,汉族,1950年2月出生,山东海阳人。1967年11月参加工作,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 详情>>
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贵州省扶贫生态移民立法研究

    作者:王志鑫 潘善斌 出版时间:2013年04月
    摘要:本文针对贵州省扶贫生态移民立法现状,建议制定《贵州省扶贫生态移民开发条例》,构建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公众参与制度、社会组织参与制度,以保障贵州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的实施。

    一 贵州省扶贫生态移民立法现状

    (一)贵州省扶贫生态移民现状

    贵州省地处云贵高原东部,长江、珠江流域上游地带,西南喀斯特生态脆弱区的中心,是一个以岩溶地貌为主的典型内陆山区省份。同时,贵州又是一个多民族的省份,除汉族外,还有48个少数民族。长期以来,由于历史、自然和地理等因素,贵州社会经济发展滞后,农村贫困问题突出,是全国农村贫困人口最多、贫困面最广、贫困程度最深、扶贫开发任务最重的省份之一,扶贫攻坚任务异常艰巨。

    2012年贵州省经济工作会议透露,按照国家2011年确定的年人均收入2300元为扶贫标准,贵州目前还有1521万贫困人口,占全省农村人口的45.1%。国家确定的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中,涉及贵州省的为武陵山、乌蒙山、滇桂黔石漠化三个片区,覆盖了贵州省80.3%的国土面积,涉及其65个县。

    为了减少全省贫困人口,加快扶贫脱贫攻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2012年5月26日上午,贵州省委、省政府在贵阳召开全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启动大会。计划用9年的时间投入180亿元,基本完成全省35万户、150万贫困群众的搬迁任务,省财政将新增3亿元引导资金,重点用于连片特困地区优势产业发展,同时,新增100家省级扶贫龙头企业。

    扶贫生态移民作为新时期扶贫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新举措,自实施以来产生了明显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在扶贫生态移民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问题。

    1.移民资金的投入问题

    生态移民是一项巨大的工程,需要大量投入资金才能实现其目标。从目前的情况看,移民资金主要由国家专项资金、地方的专项资金和群众自筹资金三部分组成。但是我们根据以往的情况可知,国家资金投入往往不足,资金筹集的任务被下交给地方,但由于贵州本就是经济不发达地区,财力十分有限,提供完整的配套资金难度大,且配套资金的到位时间比较滞后,严重不利于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的进行。同时国家对移民的补助标准过低,且随着物价的不断上涨,群众自筹资金的难度也在加大。

    2.工程实施协调问题

    扶贫生态移民工程是一个系统的大工程,涉及面广,牵扯到的政府部门也多,如环保、国土资源、民族、公安、交通、水利、广电、教育、文化、卫生、社保、电力等,协调的成本较高。部门间职能的差异及自身利益的考虑,导致部门间相互推诿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由体制问题造成的协调障碍反过来严重制约工程的进行。贵州省虽然设立了专门的工程协调机构——贵州省扶贫办,但由于该机构和其他部门行政级别一样,所做出的行政命令对其没有太大的约束力,不利于从整体上协调该工程。

    3.移民的社会适应性问题

    此次移民的对象基本都是生活在贫困地区的人民,由于其脱离了原来的生活环境,改变了生产生活方式,进入到一个新的地方必然有一个心理和文化的适应过程。由于贵州是多民族的省份,民族众多且杂居,生活习惯、宗教信仰有所差异,这会导致移民从迁出地到迁入地个人心理变化的落差,且迁入地的生活水平无法与原住地相比,加上移民本身所具有的“故乡情结”,也会导致移民的社会适应性不高,给移民工作带来不小的麻烦。

    扶贫生态移民系统工程牵扯到许多方面,如资金的投入和监管、移民权益的保障、民族和宗教问题、生态环境的保护、生态补偿制度等,当然也会出现一些问题,而仅仅靠政府的政策去规制是无法全面解决这些问题的,这就需要我们从法律的角度去思考和完善。因而,扶贫生态移民工程不仅需要硬件的投入,更需要配套、与实际情况相适应的扶贫生态移民法律制度的保障,法律的保障有助于贵州省扶贫生态移民目标的实现和社会的发展、稳定。

    (二)贵州省扶贫生态移民立法

    贵州省扶贫生态移民立法包括了贵州省省级地方法规、贵阳市法规及单行条例。其中,省级地方法规有《贵州省扶贫资金审计条例》《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贵州省水土保持条例》《贵州省矿产资源条例》《贵州省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贵州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贵阳市法规有《贵阳市生态公益林补偿办法》《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贵阳市生态建设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单行条例有《沿河土家族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