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4月 |
一 微型企业概念及贵州省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演进
(一)微型企业概念
“微型企业”是指雇员人数少、产权和经营权高度集中、产品服务种类单一、经营规模微小的一类企业组织,它具有规模小、创建易、投资少、经营周期短、经营形式灵活等特点。以往,微型企业一般被笼统地划入“中小企业”范畴。但是,由于“中小企业”概念外延过于宽泛,不同的“中小企业”可能在资本数额、经营状况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2011年7月,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财政部共同下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下称工信部规定),第一次在官方语境中将“中小企业”这一概念细分为“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并从营业收入、从业人员、资产总额等方面分别为农业、林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房地产开发业、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等不同的行业设置了相应的划分标准,如“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工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建筑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等。
2012年2月,省政府发布的《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12]7号,以下称省政府意见〕指出,符合工信部规定划分标准的微型企业,凡符合一定条件(如创办人员户籍、企业创办程序等条件),安排5人以上就业,且实际货币投资达到10万元的,政府给予专门的政策扶持。[1]
(二)贵州省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演进
微型企业占贵州省市场主体的比例大,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据统计,截至2011年12月,全省有微型企业11698家,占企业总数的29.5%。长期以来,贵州省对鼓励和支持包括微型企业在内的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高度重视,全省各级各部门陆续出台相应政策和举措,从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简化民营企业办事程序等方面,力图优化市场环境。贵州省在相关领域的政策演进可略分为两个时期。
1.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时期(改革开放至2012年2月)
2012年以前,贵州省将鼓励、支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作为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一部分,主要由各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和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负责。近年来,一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及措施陆续出台,如2011年相继开展“中小企业政策服务年”“万户小老板工程”等活动;集中清理、取消行政许可事项;出台《贵州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进行重点扶持;启动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考试项目,规范中小企业经理人认证体系等。
这一时期,贵州省主要通过完善发展环境和公共服务平台等方式,鼓励和支持(包括微型企业在内的)中小企业发展。然而,由于“中小企业”这一概念的外延过于宽泛,不同企业对政策的需求千差万别,尤其是,微型企业与中、小型企业相比,具有其自身的特点和需求。这使得相关政策和举措的针对性(至少对微型企业而言)受到了不利影响。
2.集中、专项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时期(2012年2月以后)
2012年2月,省政府意见出台,这是贵州省专就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出台的第一个省级政府规章,其颁布和实施标志着贵州省对微型企业的发展进入了集中、专项扶持时期。随后,各市(州)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陆续出台有关政策和措施,从金融支持、财政补贴、创业培训等方面,开展对微型企业发展的扶持工作。与前一个时期相比,2012年2月以后,贵州省各级各部门在微型企业发展中扮演了更为主动的角色,扶持工作力度更大,工作方式更为直接(如直接向扶持对象提供普遍的财政补贴),目标和定位更明确,政策针对性更强,涉及范围更广。
二 2012年贵州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主要政策、举措和成绩
(一)主要政策和举措
1.明确扶持工作定位,为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指导
明确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的基本定位,以“创业带动就业为核心”为着眼点,以“富民”和“民生”为落脚点。在“鼓励创业、扩大就业”这一基础上,明确五类重点扶持人员(包括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等),通过弘扬创业文化,鼓励自主创业,扩大就业范围,增加生活困难人群收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明确六类重点扶持产业(包括特色食品加工、民族手工艺品加工等),通过引导微型企业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