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4月 |
随着毕节工业化和城镇化带动战略的实施,煤电、煤化工、汽车及装备制造、新能源等产业深入毕节。区内建设投资项目增多,中央企业、省直企业、外省企业不断进驻毕节,投资内容涉及交通、能源、装备制造、矿山、房地产、市政设施、水利工程、电网设施、园林等建设项目。一方面,这些工程建设项目推动了毕节建设进程的加快,另一方面,由于这些企业很少交纳工资保证金、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意识不强、用工管理不规范,而且多数公司通过挂靠大公司来投资,劳资矛盾频繁出现,拖欠民工工资尤为突出,拖欠涉及的金额大、人数多,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一 毕节市民工工资拖欠现状
根据毕节市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现状调查,民工主要分布在煤炭行业、建筑行业、非煤矿山行业及餐饮、酒店、服装、洗浴等服务行业。民工在维权中反映突出的问题主要有:一是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报酬偏低;二是社会保险只缴纳了少部分,有的甚至未缴纳;三是加班没有得到加班工资;四是用人单位侵害民工合法权益时,民工为了保住饭碗,不得不忍气吞声。
拖欠工资问题,分行业看,主要是建筑工程、煤矿、非煤矿山、公路建设、电网建设、学校、园林建设、工业园区、宾馆餐饮等行业用人单位拖欠较多;时间上,往年主要集中在元旦、春节期间,现在讨薪大潮在平时也居高不下。
2008年,全区拖欠工资单位50户,涉及民工0.177万人,涉及金额426.7896万元。
2009年,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77户,涉及民工0.8201万人,涉及金额1118.603万元。2009年以前,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元旦、春节期间。
2010年以来,拖欠民工工资的行为在平时也较普遍,除在建筑、煤矿等行业有普遍拖欠外,在保险、推销、勘测设计、市政建设、新农村建设工程、汽车装备制造、机场建设、公路铁路建设工程上也出现不同程度的拖欠。2010年,至少有183户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情况,涉及人数1.5035人,涉及金额1604.0471万元。
2011年,至少有559户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情况,涉及人数15378人,涉及金额4480.241万元。
2012年以来,已有578户用人单位存在拖欠现象,涉及人数16112人,涉及金额6084.055万元。其中,房产建筑和其他建设行业240件,煤矿行业115件,道路交通行业97件,非煤矿山行业17件,电网设施建设19件,院校建设20件,服务和其他行业70件。
据调查,当前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的多为承包工程建设的私营企业、股份公司、个体工商户和劳务派遣单位。拖欠在建筑行业的占52%,煤矿行业占24%,道路交通建设占12%,工业园区、电网设施、校园、园林建设占10%,餐饮宾馆等行业占2%。
二 拖欠民工工资原因分析
(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薄弱,不适应劳动监察案件不断增长的需要
目前毕节市从事劳动保障监察的专职人员仅有61人,监察对象企业6756户,劳动者42.94万人;个体工商户8.6万户,劳动者24.62万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还未纳入。仅以工商在册的6756户用人单位和8.6万户个体工商户计算,平均每名监察员就要监察1521户用人单位和11075名劳动者,大大超过了《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要求每名监察员主动监察用人单位50户的规定和劳动保障监察员与劳动者按1∶8000的比例配备的标准。劳动保障监察力量与实际工作需要间存在较大差距,劳动监察机构未完全建立,无专用劳动监察执法车辆、相关办案设备和办案经费,劳动监察工作仅能覆盖20%的用人单位,存在诸多管辖死角。力量薄弱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疲于解决工资拖欠问题,根本没有时间对用人单位进行主动监察,难以达到“管住、管好、管到位”的目标。
(二)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淡薄,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处于事实上的不平等状态
一方面是民工队伍庞大、技能单一,劳动者文化素质普遍偏低,知法不多甚至完全不知,法治意识不强,谈判能力弱,这使用人单位容易降低劳动者的待遇标准,劳动者更容易遭遇不平等待遇;另一方面,用人单位为降低用工成本,更愿意招用民工,却不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为民工缴纳社会保险,降低劳动保护条件,以各种借口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致使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三)企业未缴纳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
由于经济发展压力,地方政府只注重经济发展,对劳动保障关注度不高。很多企业在没有缴纳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