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7年12月 |
第二届女性消费高层论坛的目的,是以促进市场规范、推动消费和谐作为保障,增强广大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同时根据女性消费需求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消费指导工作,以女性消费作为纽带,扩大国内消费需求,为促进在中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作出贡献。
大家常用“妇女撑起半边天”的说法,形象地表达女性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到的重要作用,论坛上发布的“2006年中国女性消费调查数据报告”,用翔实的数据分析,说明了女性在生活消费领域所起的主力军的作用。一方面,女性是美容、化妆、服装服饰、保健品等特定消费领域的消费主导者;另一方面,女性又是家用电器、汽车、住房、旅游和儿童、老年人用品等家庭消费支出的主要决策者。因此,保护好女性的消费权益,做好女性的消费指导工作,不仅是保护女性自身的消费权益,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保护家庭消费和谐,保护儿童和老年人的消费权益,意义更显重大。希望借此论坛,能够进一步引起社会各方面对女性消费问题的关注,共同为女性消费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当然,作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组织——消费者协会,在这方面更是责无旁贷。
2007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将年主题确定为“消费和谐”,就是为了让社会各方面确立为消费者营造和谐消费环境的理念,并切实履行为此承担的社会责任,推动消费环境进一步改善。围绕这一年主题,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各地消费者组织,将联合开展系列活动。其中,一个重要的内容,是组织社会有关方面在研讨、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出企业维护消费者权益社会责任的基本要求和具体标准,并且推动落实,在年底通过社会广泛参与,依据标准评选出履行维护消费者权益社会责任突出的企业单位,予以表彰;同时对不履行这一社会责任、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违法行为,予以揭露批评,通过促进矛盾转化,推进和谐消费环境的建设。就目前影响消费环境和谐的突出问题,中国消费者协会还要向政府部门提出建议,吁请政府部门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的职能。同时,中国消费者协会也不忽视消费者主体,要研讨制定消费者的社会责任,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文明健康消费。期望中国消费者协会2007年的“消费和谐”年主题活动,能够在社会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帮助下,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关注消费者主体方面,中国消费者协会还要加强对消费者的消费教育和消费指导工作,要向消费者提供真实的消费信息和良好的咨询服务,引导消费者通过不断增加对消费知识的了解和掌握,更好地行使消费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法律赋予的权利,成为自觉自主的消费者。根据“2006年中国女性消费调查数据报告”,针对不同阶层女性消费者关注的消费热点问题,给予相应的指导,通过有效的手段和方式,提升女性消费者的消费知识水平。做好消费教育和消费指导工作,是避免消费者权益受损的一个重要措施,这项工作,在中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背景下,应当得到各方面更多的关注。2007年,中国消费者协会还要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消费教育进校园”这项工作,总结和推广各地的经验,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好儿童和青少年的消费教育工作。在这方面希望得到妇联、教育部门等机构的支持和帮助。因为,在儿童和青少年消费教育方面,女性在家庭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也是女性在生活消费领域中发挥主导作用的一个重要方面。
当前中国正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在以人为本作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中国消费者协会负有更多的责任和使命,将有更多的理论要研究,更多的工作要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