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年03月 |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办好奥运会的决胜之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建设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首善之区,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 紧紧围绕办好奥运会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严明纪律
按照“关口前移、重在预防、全程介入、依法监督”的方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多种措施,认真开展监督。
(一)切实加强领导,建立严密的监督体系
将奥运监督列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做到奥运筹办涉及哪个领域,监督工作就跟进到什么地方。根据筹办工作实际,构建了对奥运场馆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的监察体系,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监管体系,由市国资委、市“08”办[1]和参建单位组成的监督体系,形成了有效的监督网络。有关各区和市政府有关委办局以及参建企业逐级签订了《监督工作责任书》,把监督责任落实到了最基层。2008年3月,市纪委监察局下发了《关于严明纪律,确保第29届奥运会顺利举办的通知》,明确了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奥运筹办任务、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奥运资金安全等十个方面的纪律要求,坚决保证市委市政府的政令畅通。
(二)大力开展教育,奠定廉洁的思想基础
坚持把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作为经常性的工作来抓,教育参建人员把实现中华民族“百年梦想”作为自身的崇高使命,以强烈的爱国情怀、最高的工作标准全力维护“廉洁奥运”的声誉。奥运工程建设中,市规划委、市国土局、东城区、西城区等单位运用警示教育展、教育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政府机关公务人员的教育;朝阳、海淀、丰台等区,市国资委及所属企业与检察院共同组织了“检企协作,共建阳光工程”的活动,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教育深入到场馆工地。各派驻监督办公室以创建“五好团队”为载体,加强遵章守纪的教育,提高了全体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三)注重制度建设,规范筹办工作
在廉政监督上,市纪委监察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奥运场馆工程建设监督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加强领导、实行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等具体措施。市“08”办针对存在的问题,专门制定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措施。在资金管理上,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出台了《奥运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奥运场馆工程建设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对重大资金的审批、审计做出了规定。市属国有参建企业普遍制定了阳光决策、阳光采购、阳光管理的具体规定。在招投标管理上,市建委、市交通委、市园林绿化局建立和完善了有形市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出现的问题,及时加强监管,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在场馆运行中,各派驻监督办公室从建章立制入手,建立和完善财务、人事、物资和日常管理的办法,明确了部门职责、工作权限、工作流程和审批程序,规范了场馆运行机制。
(四)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一是重点加强了对工程建设的监督。场馆建设是奥运筹办的基础,也是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市纪委监察局成立了奥运场馆工程建设监督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全市的监督工作,下发了《关于加强奥运场馆工程建设监督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监督工作的对象、内容、原则和方法,各有关区政府、市政府委办局、参建企业以此制订了工作方案,监督工作全面展开。在工作中,紧密结合工程建设的进展,相继组织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审批事项、招标投标的检查,参加了竣工验收和场馆运行设施保障监督,对折子工程[2]开展效能监察,促进了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功能、工期、成本”的协调统一和“人文奥运、科技奥运、绿色奥运”三大理念的落实,在基本建设中实现了“阳光奥运”、“廉洁奥运”的目标。
二是突出了对奥运资金的监督。先后13次对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华人华侨捐款的接受、管理和拨付工作进行检查,逐笔进行审核,督促和帮助有关单位完善内部管理,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各级监察、审计、稽查、财政部门相互配合,多次开展联合检查、专项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