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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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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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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机构的发展与前景

    作者:姜长云 孙同全 出版时间:2005年12月
    摘要:在中国,中小企业的主体是私营企业。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推进,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加快,中小企业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将会日趋显著。随着中小企业的发展及其相对地位的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将会进一步扩大,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需求拉动将进一步增强。在中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中,政策性担保机构和商业性担保机构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但互助担保机构的发展尚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鉴于这一点,本报告基于笔者对浙江杭州市、江苏常州市和镇江市的专门调查和大量的文献研究,就中国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机构的现状与发展前景进行专门探讨。需要说明的是,本报告所分析的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机构,主要是在地方政府或工商联等企业协会的资助和组织下,采取中小企业自愿出资成为会员企业的方式组建而成,它为会员企业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服务,或在为会员企业提供优惠担保服务的同时,也为非会员的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服务,以改变这些中小企业在向银行贷款时由于担保抵押品不足而形成的不利地位。相对于政策性担保和商业性担保机构,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机构的主要特征,是成员企业之间的互助。

    在中国,中小企业的主体是私营企业。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推进,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加快,中小企业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将会日趋显著。随着中小企业的发展及其相对地位的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将会进一步扩大,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需求拉动将进一步增强。在中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中,政策性担保机构和商业性担保机构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但互助担保机构的发展尚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鉴于这一点,本报告基于笔者对浙江杭州市、江苏常州市和镇江市的专门调查和大量的文献研究,就中国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机构的现状与发展前景进行专门探讨。需要说明的是,本报告所分析的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机构,主要是在地方政府或工商联等企业协会的资助和组织下,采取中小企业自愿出资成为会员企业的方式组建而成,它为会员企业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服务,或在为会员企业提供优惠担保服务的同时,也为非会员的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服务,以改变这些中小企业在向银行贷款时由于担保抵押品不足而形成的不利地位。相对于政策性担保和商业性担保机构,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机构的主要特征,是成员企业之间的互助。

    一 中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发展阶段及互助担保的相对地位

    (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发展阶段

    中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可以追溯到1992年。当时,在重庆成立的私营中小企业互助担保基金会,在上海成立的工商联企业互助担保基金会,主要目的是提升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解决私营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同时防止因少数中小企业的相互担保而导致一个企业的连带债务拖垮另一个企业。

    迄今为止,中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发展经历了4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98年之前,处于以企业互助担保为主要形式的自发探索阶段;第二阶段从1998年开始,属于地方试点和自发探索相结合、“一体两翼”的初步形成阶段。经过这一阶段,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初步形成了模式多样化的格局,出现了“一体两翼”的雏形。“一体”指试点模式的主体,如城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其担保资金和业务经费以政府预算资助和资产划拨为主,实行“政策性资金、市场化操作、企业化管理、绩优者扶持”,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两翼”分别是城乡社区中主要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互助担保机构和商业担保机构。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机构大多通过地方工商联、私营企业协会或私营企业自发组建,担保基金主要来自会员企业的出资,但也不排斥地方政府的资助,是独立法人,自担风险,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第三阶段从1999年下半年开始,属于规范试点和“一体两翼”的发展阶段。到1999年底,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试点实践中,城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占全部担保机构的90%,互助担保机构占6%,商业性担保机构占4%。此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发展进入第四阶段,即加强制度建设,借此促进体系完善,并开始重视分类指导的阶段。根据原国家经贸委中小企业司的初步统计,到2001年6月底,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已超过260家,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机构和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的商业担保机构已超过100家。到2002年9月,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已发展到1000多家。上海等地政府进一步明确了支持互助担保机构的发展方向。

    (二)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机构发展的基本形式

    根据我们对浙江杭州市、江苏常州市和镇江市的实地调查和大量文献研究,当前,中国中小企业的互助担保机构主要有互助担保公司、互助担保协会和各种准互助担保机构三种形式。形式之一是互助担保公司,地方政府牵头并部分出资,吸收中小企业投资入股,组建担保有限公司,只对股东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形式之二是互助担保协会,地方政府、协作银行和成员企业共同出资,为成员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在一定条件下相关企业有权自愿进入或退出担保协会。形式之三是准互助担保公司,与前两种类型不同的是,其担保对象既包括股东企业,又包括非股东企业;尽管具有互助担保的某些特征,如对股东企业的担保优惠,但却更多地具有政府政策型担保机构的特征。

    二 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机构的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互助担保资金规模小,覆盖和惠及企业少,对于中小企业融资的总体支撑能力